“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被一个女人强奸了,实在太痛苦了!”

清晨时分,一个年轻小伙来到派出所说要报案。他坐在大厅里,手不停地扯头发,十分局促不安。

说起自己的经历时,小伙羞于启齿,整个人非常痛苦。

民警们看着面前这个男人,对他说的话也是将信将疑。任谁也不会想到,一个男人竟然会被女人强奸。

民警按照小伙的描述,找来那位强奸他的女子,而女子竟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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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酒的女人

小马是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平时成绩优异的他,很快就入职了当地一家不错的公司。

作为小马女友的小李,也十分为他高兴。他们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希望在几年后能一起建立一个小家庭。

可是,就在二人欢欣鼓舞、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时候,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夜晚,打破了他们生活的平静。

小马刚刚进入公司不久,对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十分敬业,每天都要忙到很晚才回家。小李知道男友是为了他们两个才如此拼命,对他也很是心疼。

这天晚上,小马又接到加班任务。为免女友担心,小马还特意给小李发了信息,说自己要晚点回家,让小李先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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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加班夜小李早已经习惯,而且小马一个20多岁的大小伙子,一般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小李看到时间已经很晚了,嘱咐了小马几句就睡着了。

而另一边的小马,处理完所有工作已经接近凌晨1点。小马本想给女友打电话报个平安,又怕吵醒女友,于是收拾好东西就往家赶。

小马住的房子离公司不远,是他和女友一起租下来的。房间虽然不大,但很是温馨,每次下班回到这里都有一种家的温暖。

平时这个时间才进小区门的,一般只有小马一个人。可是今天,竟然有一位女士跟着小马一起进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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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认出来,这位女士姓王,跟他们住同一栋楼。有时候早上上班,他们会乘同一部电梯。

虽然两人常见面,但小马性格比较腼腆,从没跟王女士说过话,王女士似乎对他印象也不深。他们一前一后进了电梯,谁也没跟谁打招呼。

电梯门一关,小马立刻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是从王女士身上散发出来的。

小马心想,怪不得刚才看到她走路摇摇晃晃的,原来是喝醉了酒。

电梯启动的一瞬间,王女士晃了一下,差点摔倒。还好小马眼疾手快,将王女士扶住了。

可是就是这么一扶,让小马卷进了一场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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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里的闹剧

“你还好吧?没事吧?”小马询问道。

本来是出于礼貌随便问的一句话,可谁知,在喝醉酒的王女士看来,就变成了一次刻意的搭讪。

“小帅哥,有女朋友吗?要不要跟姐姐回家,一起喝一杯?”

小马不想跟喝醉酒的人纠缠,于是连忙摆手,说女朋友还在家等着自己。

原以为王女士知道小马有女朋友后就会放弃,可是,她依然对小马不依不饶,甚至开始上下其手。

小马越反抗,王女士就越兴奋,直接将他推到墙角,强吻了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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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空间狭窄又逼仄,小马无处可逃。而且,小马本身就比较瘦弱,王女士则常年锻炼浑身肌肉。这样的体型差,让小马根本不能反抗。

“你跟我回家,不然我就告你强奸!”王女士吼道。

小马急得都快哭了,明明自己才是受害者,怎么还能被倒打一耙?

“要么我把这件事告诉你女朋友,要么你跟我回家,你自己选一个吧。”

小马很爱自己的女朋友,不想让她知道这件事,怕她跟自己分手。同时,也怕王女士将这件事搞得人尽皆知,他以后就名声尽毁。

在王女士半威胁半强迫之下,小马最终跟王女士回了家,并且发生了关系。

这件事发生以后,小马便一蹶不振。每天过得浑浑噩噩,上班时也没了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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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小李询问过小马好几次,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有什么事他们可以一起面对一起解决。

但是,小马觉得这种事很丢人,根本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女友。面对女友的询问,他只能一直摇头,三缄其口。

直到有一天,小李实在受不了男友这副模样,说要跟他分手,小马这才娓娓道来当天的情况。

都是酒精惹的祸

听到小马的描述后,小李对此十分震惊,她实在想不到男人也会被女人强奸。

但是看到男友这么痛苦的模样,她选择相信男友,并且劝解小马赶快去派出所报警。

毕竟这件事不是小马的错,为什么他们要打落牙齿和血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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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则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年轻男人,竟然被一个女人强奸了,这实在太丢脸了,去报警的话会被人嘲笑。

“可是,如果你不报警,就会一直沉浸在痛苦中,坏人却在逍遥法外。”小李劝解道。

最终,在小李的鼓励和陪同下,小马选择了报警。

民警们刚听到小马的情况时,也觉得很不可思议。他们侦办的强奸案件,大多是男人强奸女人。男人被女人强奸的案件,倒是很少见。

但被害人既然来报警了,民警们也十分重视,通过小马的描述,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女士。

电梯里的监控清清楚楚,王女士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在审讯过程中,民警们才了解到,整个案件竟然都是酒精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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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王女士今年35岁,虽然不是人见人爱的大美女,但长相上也还过得去,工作也不错。

按理说,王女士这个年龄早应该结婚生子,可她却单身到了现在。

据说,王女士的感情之路比较坎坷,经常遇人不淑被渣男欺骗。当天晚上下班后,王女士约了几个小姐妹,一起喝酒诉苦。

话题越聊越嗨,酒喝得也越来越多,一直到凌晨1点,几个人才各自告别回家。

王女士心气不顺,又喝了酒,看到长相清秀的小马,立刻产生了不良想法,最终才酿成了这样的惨剧。

王女士说,她从没想到自己会给小马带来这么大的痛苦,也没想到平时遵纪守法的自己,会在酒精的驱使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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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王女士已经对小马造成了伤害,等待她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法律分析:女人强奸男人算强奸罪吗?

在生活中,我们听到的强奸案大多是男性强奸女性,很少听到女性强奸男性的。

一般来说,男性的生理特征与女性不同,在体力方面也会更占上风。因此,女性要想强奸男性很难成功。

上述案件中,小马虽然是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但由于体质瘦弱,反而不敌常年健身的王女士。

在王女士的逼迫和言语威胁下,小马只能与其发生了关系。

有一些法律常识的都知道,我国《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规定,明确指出受害者是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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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本案中的王女士虽然对小马实施了强奸行为,但并不构成强奸罪。

同样的,如果是男性强奸了男性,也不构成强奸罪。

那么,王女士以及强奸男性的罪犯们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吗?结果当然是否定的。

虽然强奸罪规定了犯罪对象的性别,但《刑法》中还有一项罪名,即强制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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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并没有明确指出受害者的性别,是以“他人”作为受害者代指。因此,对于王女士的犯罪行为,可以考虑其犯了强制猥亵罪

其实,除了强制猥亵罪以外,关于女性强奸罪,还有其他规定。

即女性虽然不作为强奸罪的主体,但她可以与男性共同实施强奸行为,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或教唆犯。

曾经就有这样一条新闻,一位孕妇假装自己肚子疼,请求女性路人帮忙送她回家。好心的路人到孕妇家里才发现,这是孕妇与其丈夫设下的圈套。

只因为孕妇无法与丈夫发生关系,就将路人骗来家中,供丈夫强奸。

像这样的情况,孕妇就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本案中,小马因被王女士强奸,心理上遭受了极大的痛苦,他是否可以主张精神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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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对于因强奸受到的心理伤害,小马无法主张精神赔偿。

随着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各式各样的犯罪也层出不穷。原本人们不敢想象的男性被强奸案件,也开始出现。

我们相信,在一个又一个新案件出现后,法律将能够与时代同行,逐渐一步步更新,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