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监督孩子学习,潘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号称具有窃听功能的插排。收到货之后,他察觉不对,主动报了警。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所谓“窃听神器”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告人程某因犯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智能录音插排,录音时无声无指示灯、完全隐蔽……”今年5月,潘先生在网购看到一家贩卖附带录音、监听功能的充电插排、床头灯等日常用品的店铺,想着是不是能拿来监督孩子学习,他下单购买了店内的插排。收到货后,潘先生发现该插排外形看起来与普通插排并无两样,但带有隐蔽的监听、录音等功能,想到这极有可能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潘先生选择向警方报案,并上交该插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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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警方与专业机构的勘验鉴定,潘先生上交的充电插排实际是窃听专用设备,内含有微型拾音录制装置、无线传输录制等装置,可配合手机软件,在无明显提示状态下进行录音和监听。根据潘先生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很快锁定生产、出售相关窃听设备的网店店主程某,并在河北省某地将程某抓获。

到案后,程某交代了他制作、贩售窃听设备的全部经过。程某之前是技工,有改装重组插排等设备的经验。今年4月,没有收入来源的他想通过制贩窃听设备赚钱,先是购买录音设备,将其拆解后获取录音芯片等零件,再购入一批充电插排、床头灯等日常生活用具,将拆卸下来的具有窃听、录音功能的芯片和零件装入其中后组装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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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程某将带有窃听功能的床头灯、充电插排等放到网店内售卖,定价400元至700元不等。消费者购买后,程某会发送二维码让消费者下载监听录音软件,并通过视频教学远程指导使用。程某称,任何日常生活用具都可以作为窃听器的伪装设备,安装好后再进行还原,从外表看不出差别。

经查,今年4月至5月,程某通过网络购买声音拾取装置、信号处理及传输装置等,通过改装自制具有窃听功能的器材,并伪装成插线板、床头灯等,在其开设的网店对外销售并提供视频操作指导。截至案发,程某违法所得共计1万余元。检察官认为,程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