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石都清风消息:日前,经郁南县委批准,郁南县纪委监委对郁南县桂圩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谢泉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泉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和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他人财物;贪欲膨胀,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介绍、项目承揽、办理土地调规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谢泉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郁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郁南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泉高开除党籍处分;由郁南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郁南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