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发生一起校园冲突事件,致一名13岁学生身亡。10月18日,当地教育局称,警方已介入,另外几名涉事学生也将被处分。19日,有法律人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如另外几名参与此事的初二学生已满14周岁,司法机关可依法对其进行刑事追诉并判处刑罚,同时,其监护人也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日前,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春晖学校内发生一起校园冲突事件,事件致一名13岁初一学生身亡。当地教育局表示,涉事的另外五名学生为初二学生,目前警方已介入处理,并表示会给另外几名涉事学生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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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拨打凤台县教育局电话,未能接通。

涉事的几名初二学生将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涉事学校是否需要担责?

对此,法律人士赵茜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另五名涉事学生为初二学生,若已年满14周岁,其霸凌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依据我国法律,这些责任将根据其具体行为性质和过错程度进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14周岁的人如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假如年满14周岁的霸凌者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其行为可能构成如故意伤害(致死)等罪名,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追诉并判处刑罚。同时,其监护人可能基于监护责任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另外几名学生不满14周岁但已满12周岁,也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此外,赵茜表示,在校园冲突致死案件中,学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取决于其在事件发生前、过程中以及发生后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如果学校未能履行其安全保护和管理职责,或者未能及时处理校园霸凌事件,导致学生在承受霸凌后死亡,学校可能会被判定承担民事责任。责任认定需结合具体案件中学校的过错程度、与该过错的因果关系以及当地法庭的判例来综合判断。

此前,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也曾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在校内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生,如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证明学校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职责,则可以不承担责任。如学校要承担责任,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