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任命陈红雨为惠州市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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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之窗”显示,陈红雨,女,汉族,1971年10月生,省社科院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惠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三级高级监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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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陈红雨籍贯广东遂溪、出生地广东廉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入党,省社科院研究生学历(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专业)。

此番履新前,陈红雨长期在湛江工作。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5月,陈红雨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2010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7年11月29日发布的《湛江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显示,拟任陈红雨为湛江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主任(副处级)。

2021年12月,陈红雨任中共湛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22年1月,陈红雨被任命为湛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2023年2月起,陈红雨以湛江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的身份公开参加活动。

今年10月17日,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免去陈红雨的湛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采写:南都记者 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