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开车不是什么难事

但前提是得有“证”

如果没有

那你可要掂量掂量

无证驾驶的后果有多严重

近日

河池的韦某

在10月15日刚从拘留所出来

16日却又再次被查

这次依旧要被拘!

案情回顾

10月16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金城江区六甲镇执勤时,一辆银白色轻型普通货车在距离检查点几十米处突然停下。民警顿时感觉蹊跷,快步上前查看情况,正巧看到驾驶室内正在上演一幕“狸猫换太子”。

原本坐在主驾驶位置的韦某换到了副驾驶位上,副驾驶位置的黑衣男子则挪到主驾驶位上。民警拆穿二人的“小计俩”,示意韦某下车接受调查。当民警要求韦某出示驾驶证时,韦某表示自己正在学车,刚刚才从驾考考场出来,只是想“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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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韦某于10月8日在金城江区城西路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被交警依法处行政拘留3日,于10月12日执行,10月15日释放。没想到韦某屡教不改,再次无证驾驶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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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4日。

没有驾驶证

却偷摸开车上路?

这种情况必须严惩!

各位朋友们注意啦!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方能驾驶与准驾车型一致的机动车上路!

切不可因掌握了部分驾驶技能,就冒险无证开车上路“练手”,即便是在培训学习期间也应在教练的陪同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在指定路段学习。不然不仅是违反法律规定,还可能诱发交通事故,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伤害。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