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据兰溪发布消息,浙江兰溪暂停实施购房补助。

公告称:根据《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购房补助政策》(兰促房办〔2024〕2号)文件通知要求: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享受相应购房补助,补助资金总额10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或政策执行时间到期截止。目前补助资金总额已达到限额,现将暂停情况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起,在我市范围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再享受该文件规定的购房补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兰溪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