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博主梳理了美国富豪马斯克的学历、和入籍美国的经历。博主扒出马斯克自己曾经就是非法移民!然而在过去两个月,马斯克发了300条谴责非法移民的推文,对此,博主直接开骂:“其恶心程度,直追川普,这一对儿沃顿商学院的水货校友,正在恶心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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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原文:

1、1990-1992年,加拿大皇后大学读了2年转学到美国,拿到宾大的3年学生签证入境美国。

2、1992-1995年,在宾大学物理专业,读了三年,没毕业,但是修完了大部分课程。申请了斯坦福的硕士或博士拿到斯坦福学生签证,两年或三年期限。

3、1995年9月,在斯坦福读了两天,退学。这个时候,按照法律,马斯克应在一周内离境,或者申请转换其他居留身份,但是他没有此时,他一直持有学生签证,学校是斯坦福,没上学,已经属于非法移民状态。

4、1995年11月,与弟弟巴尔和另两个合伙人,在加州成立公司Zip2。

5、1996年2月,马斯克的Zip2公司与风投公司Mohr Davidow Ventures签署了300万美元的投资协议。协议签订时,风投公司发现马斯克是非法状态,于是在协议中增加了一个补充协议,规定马斯克必须在45天内解决身份问题。风投公司给他找了一个移民律师,律师给他两个建议:

1)马上抹去所有他在Zip2的工作痕迹;

2)将斯坦福的学生签证转成宾大的J-1签证,完成本科学历,目的是申请H1-B;

6、1996年5月左右,马斯克拿到J-1签证,在宾大沃顿商学院,“读书”一年,于1997年5月毕业,拿到物理和经济学双学位。

注意:当时,马斯克的Zip2注册地和经营地都在加州,但是宾大沃顿商学院在宾州,两地相距遥远,当时远程教育没那么发达,马斯克没有真正上学的可能性很大,这让我想起一个人,川普,也是沃顿商学院,这两个人算是校友,共同点,可能都没真正上过课。毕业后,申请了J-1的回国豁免。

7、1997年,拿到H1-B签证,注意:这有几种可能,他参加H1-B抽签一次抽中,但是他不能用Zip2当雇主担保,因为他是股东。因此他很可能挂靠到其他公司申请的H1B。也可能挂靠了,一个非盈利机构,因为不用抽签就可以拿H1B。

1997年,拿到绿卡,这个绿卡类别有可能是EB2,也有可能是EB5,但我更倾向于他弟弟使用了EB5。但是,无论他拿到什么类别的绿卡,他在1995年9月到1996年3月或4月之间,都是非法状态,至少符合三年不准入境美国的惩罚。其后面的J-1、H1-B、绿卡、公民,都是在瞒之前的非法滞留基础上拿到的,按法律,可以被剥夺。

备注:上面第6步、第7步,也可能有其他可能,但是,我想不出更合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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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博主还补充称,马斯克是2002年入籍的,在2002年版的N-400表格中,两个问题可能会涉及到马斯克在入籍期间撒谎,涉嫌非法获取公民身份:

1.Part 10, Section H, Question 23: “Have you EVER given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to any U.S. government official while applying for any immigration benefit or to prevent deportation, exclusion, or removal?

翻译:“您是否曾在申请任何移民福利或为了避免被驱逐、排除或遣返时,向任何美国政府官员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

2.Part 10, Section H, Question 24: “Have you EVER lied to any U.S. government official to gain entry or admission into the United States?”

翻译:“您是否曾向任何美国政府官员撒谎,以获得进入或入境美国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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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提出类似质疑的不止上述博主一人,对此,马斯克也曾有过回应,其表示自己当初持有J-1签证,后来转为H1-B签证。此外马斯克还认为对自己的签证历史的攻击,是因为民主党方面想借此打击马斯克,因为马斯克助阵特朗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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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网友指出了博主的上述内容中存在一些错误,博主也进行了更正:

97年H1-B有足够配额,无需抽签,这样就更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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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表示,虽然博主分析得有道理,但马斯克不会再有违法后果了。因为虽然马斯克因为无证工作,但他后来获得了合法得J-01签证,并且允许入境,就不会追究以前得违法身份了。另外H1-B抽签是从2008年才开始的,以前无需抽签。

综上,大家对此有何看法?您是否觉得马斯克自己曾为非法移民,如今却向非法移民开炮的行为存在不妥?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