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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大飞
编辑| 大飞
2015年的7月某日,海南的警局收到了一名女性的紧急报警。电话中,她称自己与一个网络朋友线下相见在海南,但是遭受了对方的非法侵害。 这起严重事件,立刻引起了海南警方的快速响应,紧接着他们开始了深入的调查。但调查发现,事情并不像她说的那么直白,其中还暗藏着一些更为复杂的细节。
这位报警的女性名为张某,她是一个空中乘务员,日常过着繁忙而又闪亮的生活。尽管有不菲的薪水和优裕的日子,但似乎并没有满足她的心灵,反而使得她内心的欲求越加强烈。 因为所在的工作环境,她对奢侈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常常与同事间进行比较。在休息的时候,她常常听到有同事嫁给了富有的男人,月入数十万;或者有的空乘有外快,一次的报酬就达到了数万。
这样的言论让张某心中波动不已,她也想体验一下这样轻松获得财富的方法。但她也知道,如果真的那样做,她可能会被标上某些标签,所以她犹豫不决。 但是,在一次国际航行中,她遇见了王先生,这次邂逅使得她终于迈出了那步。王先生表示自己是一家大企业的财务高管,此行是因公外出。他在商务舱内西装笔挺,言谈举止都十分得体,给人一种成功人士的感觉。 更加重要的是,王先生展现出了绅士的风采,他彬彬有礼、风度翩翩,深深地吸引了张某的注意。
飞机降落后,当王先生要求张某的联系方式时,她没有拒绝,而是害羞地给了他一张写有电话的纸条。 回家之后,王先生经常与张某通过通讯软件进行聊天,两人很快变得亲近。从王先生的社交平台上,张某发现他的生活品质非常高,他不仅有高薪,还有各种娱乐活动,这使得张某十分羡慕。 相比之下,张某感到有些自卑。尽管每天辛苦工作,但薪水仅仅够买一个名牌手袋。
看着王先生的精彩日常,张某心中满是感慨,她多么希望能像王先生那样生活。而更为让她欣喜的是,在与王先生聊了不久后,他向她表达了深厚的情感。 王先生表示,从飞机上的那次相遇开始,他就被张某那迷人的外表和完美身材所吸引。更为重要的是,两人聊天非常和谐,这使他对张某有了深深的喜欢
在某一天,王先生主动表示,他了解到作为空姐存在某些不为人知的默契。为了赢得张小姐的芳心,他主动提出付款2万元,并为她购买一个奢侈品手袋作为礼物,希望她能感到满足。
其实,此时的王先生已经暴露出了他的真实目的,那就是想用高价来约会空姐。 但张小姐在看到王先生提出的待遇后,感到了内心的波动。在经过一系列的纠结之后,她未能抵制住这突如其来的财富诱惑,也没能控制自己对奢侈品的渴望,接受了王先生的邀请。 看到张小姐答应的那一刹那,王先生,经过长时间的布局,终于达到了他的目标。考虑到这次的成本,他决定必须充分地享受这次的相遇。 为了寻求更大的快感,他特地去了一个成人商店,买了伟哥,计划等张小姐来到酒店后,开始他的攻势。
那天,他们一同飞往海南进行短暂的旅行。白天,他们在风景名胜区转了一圈,晚餐后,王先生急切地带张小姐回到酒店。 受到药物的驱使,加上王先生一贯的锻炼习惯,他那晚几乎达到了巅峰状态。 王先生仿佛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猛兽,他在床上享受着张小姐的美丽,一晚上达到了高潮七次,仍未停歇。 时间一长,张小姐的体力达到了极限,她推开了王先生,声音嘶哑地说:“王先生,我真的需要休息了。” 但王先生似乎并未注意到,即使张小姐后来坚决地拒绝,他还是继续了。
第二天早上,王先生像平常一样准备出门工作,就像前一天什么都没发生。而张小姐则是身心俱疲,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 而王先生的冷淡态度,让张小姐明白,对他来说,她可能只是一个发泄的对象而已。这令她感到深深的屈辱。 最后,受尽羞辱的张小姐,决定报警。电话中她哽咽地说:“他一整夜,不知道要几次,这样的体验谁能承受?我已经拒绝了,但他仍然继续,我觉得这已经是性侵了。”
接到报警信息,警方立刻赶往酒店,逮捕了即将离开的王先生,以涉嫌性侵罪为由将他带到了警局。 但张小姐没想到的是,警方也带走了她,这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以案释法·】—
- 针对张女士的遭遇,王某是否犯下了性侵犯罪? 性侵犯罪是指某人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欺诈或其他方法,侵犯他人的性自主权,迫使他人进行性行为或进行其他不正当行为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凡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对妇女进行强奸,将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未满十四岁的幼女实施奸淫者,将依法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的,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这一案例中,张女士表明自己由于体力透支,拒绝了王某最后两次的接触。但王某对张女士的反抗和恳求表现得无动于衷,违背了她的意愿,明显构成了性侵犯罪。
- 张女士最后也被警方带走,她触犯了哪些法规? 卖淫罪是指个人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主动与他人发生或提议进行非法性关系的行为。
除了公然的卖淫活动外,法律还规定,为了盈利目的开设和经营娼馆,或是房产所有者、管理者等将房产或其部分地方提供作为卖淫地点的,或在公共地方为卖淫行为拉客等,都可以被定性为该罪。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者应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地方招揽客人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这一案例中,尽管看起来像是一个双方都愿意的约会,但张女士却从王某那里收到了两万元和一个名牌包作为酬劳,这种通过肉体交易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明显涉及到了卖淫罪。
«——【·时刻警惕·】——» 空姐张女士出于虚荣的驱使,付出了自身的尊严甚至灵魂的代价,遭受了王某两次的强制性行为。王某因其过度的性欲而最终入狱,这是他应得的惩罚。 因此,这起“空姐提供服务”的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王某与张女士的事例,敦促社会对性暴力和对他人的侵害,必须持零容忍态度,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至于非法卖淫,我们必须坚决反对通过性交易和出售身体来非法盈利的行为。
我们不能再放任这种生活方式盛行,否则可能会导致更大的社会问题。 上述案例展现了我们必须更严格地打击性侵犯、卖淫等违法行为,通过严格的法律执行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同时,也应该提高女性职业者的法律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免成为性侵犯的受害者。唯有共同努力,我们才能为大家创造一个更为安全、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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