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记者从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获悉,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前券商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在接受风口财经采访时表示,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远超预期,是一场及时雨,为地方政府腾出空间发展经济提供了保障,为兜底保障民生提供了强有力支持,消除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对于增强信心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为完成今年经济主要目标并为明年经济稳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也对股票市场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大众新闻·风口财经记者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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