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戴锐辞去沁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4日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戴锐因工作变动辞去沁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沁源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