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马淑婷非法收受医疗器械、药品供应商财物等问题。2008年1月至2023年5月,马淑婷利用担任靖远县医院副院长、党支部副书记、党委委员等职务便利,违规为多家医疗企业、供应商在医疗器械、药品耗材采购、项目实施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钱款,并在医院职工录用、岗位调整中收受财物,共计45.98万元。马淑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4年9月,马淑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啄木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