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优化消费品
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
为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在《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闽发改规〔2024〕15号)的基础上,调整优化部分政策内容,公告如下:
一、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6月24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进行汽车置换更新,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档提高补贴标准:新车价格为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1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3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3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000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补贴标准维持15000元/辆不变,新能源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9000元/辆。
二、优化家装厨卫“焕新”政策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力拓展线上电商平台消费渠道,对个人消费者在公共电商平台购买家庭厨卫类、智能家居类、装修改造类产品,取消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200元,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的限制;购买适老化产品取消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100元限制;购买列入我省补贴范围的家装厨卫和适老化补贴产品,均可在每个电商平台再分别享受最高3000元补贴。首批参与线上补贴的公共电商平台包括淘天、京东、拼多多、抖音、苏宁易购、快手6个。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拓展其他公共电商平台,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
三、优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流程
开发省级家电以旧换新资格验核系统,实时对接国家资格验核系统;支持公共电商平台数据接入,实现消费者在各电商平台直接领券,并支持多种支付方式核销。首批参与数据接入的公共电商平台包括淘天、京东、拼多多、抖音、苏宁易购、快手6个。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拓展其他公共电商平台。
四、优化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
对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的认定,各地可结合实际,把未在公安部门登记注册、但能提供持有证明的消费者纳入补贴对象。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 | 福建商务
编辑 | 陈婉君
审核 | 陈文经 张镇业 曾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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