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刀99
太残忍了!
继珠海事件后,无锡又发生极端案件。
警方已有通报。
通报中提到两点:一是当事人因考试不合格未拿到毕业证;二是对实习报酬不满遂回校发泄行凶。
网上也有自媒体为徐某金叫屈的,认为民心不舒畅,才戾气横生;也有认为学校有问题、实习工厂有问题的。
这些声音虽有一定道理,但我不苟同,并强烈谴责滥杀无辜。
我在网上看到一份嫌犯徐某金案发前的所谓“遗言”。遗言属为恶辩解,就不上传了。
徐某金在遗言中称,他被实习工厂恶意拖欠工资,一天工作16个小时不给加班费,不给赔偿金,一个月没有一天休息,工厂对工人实施无情的压榨与剥削。他用了很多办法依然无法解决,希望以他的死推动劳动法的进步,为劳动者发声。
还称,学校恶意扣他毕业证,所有人都欺负他,所以他要用生命去战斗,彻底洗刷耻辱,历史会证明他是对的......
我不知遗言真假。
即使是人为的伪作,替他洗地,我仍坚持认为:
杀人犯就是杀人犯,任何辩解都掩盖不了他本身的罪恶。
其一,无差别杀人是人性最大的恶。
这种杀人可定性为人类公敌行为。它不针对特定个人或群体,而是对任何人都可以施以暴力。这是不能容忍的。二战中的法西斯、美军越战中的毒气弹、哈马斯的阿克萨洪水行动,都有滥杀无辜。
而徐某金昨夜持刀入校,不问青红,手起刀落,杀的都是学弟学妹或老师,让8个家庭坠入深渊,让17个伤者痛苦不堪,这与珠海62岁的老头滥杀无辜有何区别?
不要强调你们遭遇了天大的委屈和不公!天底下遭遇不公的并非一个两个。
而所有向弱者、向无辜者、向手无寸铁者施以暴力,都是极恶。
没有什么理由可为极恶辩解。
其二,关于未拿到毕业证。这算是一个事因和由头。或因没拿到毕业证,不好找工作,或找到工作报酬也低,都可归咎于无毕业证。
但这可以作为杀人理由吗?
查了一下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有12000,大多数专业三年制,由于偏应用型,就业前景尚可。录取分数也低,最低的180,最高的软件技术443。也就是说,只要稍加努力,毕业不成问题。
拿不到毕业证,有没有自身原因?
学校每年毕业数千人,都拿不到毕业证吗?
如果只是个别人拿不到,是不是自己本身有问题?
其三,关于勾兑抽成。网上有一种为徐同学辩解的声音是,学校把毕业生实习当成了摇钱树,与工厂勾兑好了抽成。
在正式调查出来前,对此我不置喙。
但我的观点必须鲜明,即使有所谓勾兑之成,也不能成为杀人理由。
如果勾兑抽成是一种约定俗成,肯定是错误的,甚至成为某些罪由的导火索。但绝不是徐同学说的“以自己的死来推动劳动法的进步”——问题是你没死,却杀死了别人!
问题还在于,劳动法如果有不足、有漏洞,工会不能瞎眼,民众可以建议。所有的法治进程,一定是通过全民艰苦的努力,才一步步推进的。
哪能容一个人在遗言中高喊着“工人万岁”,又去手刃无辜?
就这一点看,徐同学是狭隘和残酷的。
你远不比不上云南富宁一中的那个中学生,他能勇敢地站起来。他的语言虽激昂,但行为是温和的,效果也是显见的,无论校方还是教育局,都不敢不正视来自民间和官方严厉的问声。
永远不为滥杀无辜找开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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