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G65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方向81公里处,发生了一起不同寻常的交通事故——“轮胎奇遇记”。一辆小型轿车遭受了来自对面车道飞来轮胎的撞击,导致车辆引擎盖严重变形,车头部分受损,驾驶员座位的安全气囊全部弹开。幸运的是,此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三支队达拉特大队迅速采取行动,首先固定了轮胎作为证据,并确认这是一个重型半挂车的轮胎。鉴于受损车辆缺乏行车记录仪,且轮胎是从对面车道飞来的,这给查找轮胎来源带来了难度。为了尽快锁定肇事车辆,警方迅速分成两个小组行动:一组留在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另一组则沿着包头方向寻找可能的涉事货车。最终,在东胜至包头方向的关碾房收费站广场,发现了疑似丢失轮胎的半挂车。通过一位热心司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警方成功锁定了肇事车辆——一辆悬挂晋A牌照的重型半挂车。经调查证实,正是这辆车的一个左侧轮胎意外脱落,引发了这场“空中袭击”。
当事人雷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是形成该事故的根本原因。雷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双方一致同意用简易程序处理。
内蒙古交警温馨提示:每一次出行都是一次新的旅程,而您的爱车则是旅途中最可靠的伙伴。为了确保旅程的愉快安全,请务必在出行前为您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建议保持合理的行驶速度,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确保车内所有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实际上是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最好保障。
来源:内蒙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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