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女子酒后走错楼层,无论如何也打不开邻居家的房门,于是就用脚踢,邻居惊醒后让她离开,没想到女子不仅不离开,还把邻居给打了一顿,事后邻居的一个举动,让女子后悔不已。
事发当日凌晨5时许,熟睡的李女士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可是她仔细一听,又不像是有人在敲门,貌似是在用脚踢!
她走出卧室再仔细一听,感觉外面的人一边用手拍打密码锁,一边用脚踢房门,她透过门镜一看,原来是自家楼下的女邻居。
本以为邻居深更半夜敲门,肯定是有什么急事,于是她就打开了房门。
就在打开房门的一瞬间,一股扑鼻的酒气迎面而来,李女士出于礼貌就好言相劝,问她是不是喝多走错楼层了?
可是对方却不以为然,她说她既没有喝多,也没有走错楼层,这就是她的家!
看到女子已经醉的不认家门,好言劝说她又不相信,李女士只好关上房门回到室内,可恰恰是这个举动惹怒了这名女子。
她站在门外不停的大喊大叫,凭什么不让我回家?
随后就对房门一顿拳打脚踢,李女士只好再次打开房门,想把她送回家。
可就在李女士跨出房门的一刹那,这名女子直接对她拳打脚踢,还指着她出言不逊,为啥不给我开门,凭啥不让我回家?
直到最后,李女士的脖子、胳膊和手不同程度被女子抓伤!
即便是这样,李女士也没有还手,因为她觉得,楼上楼下住着,对方都已经喝的找不到家门了,等她醒酒的时候再找她理论也不迟!
可是女子醒酒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跟酒后的状态一样嚣张!
不认错也就算了,还拿出一脸不屑的表情对李女士说:“喝不喝酒都是这样的态度,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回你楼上!”
李女士觉得,见过不讲理的,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如果这次选择忍气吞声,下次她说不定怎么样,一气之下她就报了案!
可是民警来到现场后,这名女子当时就没有此前那么嚣张了,并一再对李女士示好,更愿意把这件事私下解决。
当民警询问李女士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时,她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做完伤情鉴定后,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
对于这件事,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又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双方本来就是一墙之隔的好邻居,彼此之间应该相互帮助、友好相处才对,可是这名女子在伤害邻居的同时,还不愿意低下高贵的头颅。
这种行为在违背公序良俗的同时,也触碰了邻里间和谐友善的底线,更是对法律的蔑视和挑战!
这名女子辱骂、殴打邻居的行为,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辱骂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是女子辱骂他人所要接受的处罚,如果李女士的伤情鉴定为轻伤或者轻伤以上,她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罪与非罪之间的界定就要看李女士的伤情鉴定结果,即便没有构成轻伤,女子的行为也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其实,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如果这名女子在醒酒后,她完全可以借着自己“醉酒”的名义给李女士赔个礼道个歉,或许这件事就过去了。
可摆在面前的光明大道她不走,却偏偏看好独木桥,最后得来的必将是哀鸿遍野的结局!
个人觉得,李女士既然想追究,那就应该一追到底。
这名女子半夜打砸房门,她没有进入室内,不属于非法入侵他人住宅。
但是,房门或密码锁一旦被破坏,还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达到5000元以上,就构成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
除此之外,这名女子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里主要包括李女士的检查费、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事情发生后,有网友提出,能把自己喝成这样的女人,原本是她个人的问题,但是酒后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那就不是她一个人的事了。
还有网友表示,都说酒品看人品,酒醒了之后还如此嚣张,如果把这句话用在她身上,就有点太冤枉酒了。
还有网友说,李女士摊上这样的邻居,真是挺烦心的,见过喝多闹事的,也见过不讲理的,就没见过这种将错就错的,这种人确实该严惩!
纵观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李女士一直都比较理智,如果当初一时冲动,或许连维权的机会都没有,我们真心该为她的做法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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