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点法律知识,关注@李肖峰

Tel:13910685120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个继承纠纷典型案例,其中案例四为农某一、凌某、农某二、农某三、农某四诉农某五法定继承纠纷案。这起案件中,法院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该户其他成员继续享有承包经营权。

最高法表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以户为单位取得,在承包户的户主或某成员死亡后,其他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产生继承问题。

为何土地承包经营权被认定不能当做遗产继承?对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表示,这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有关。

《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即是说,土地的所有权只能归属于国家与集体,而不归属于个人。

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属于继承财产。若承包经营权人死亡,承包户又不存在其他成员,则土地依法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者由集体经济组织调整给他人承包。

关注我,一个只说真话的靠谱律师@李肖峰

Tel:13910685120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律读库

《法律读库》旨在为中国律师提供最优质的信息分享平台,构建中国律师网上家园!同时为中国律师创建最佳的宣传平台,以最小的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回报!

模式一:法律自媒体+案源推荐

为律师量身定制的高性价比的曝光平台。

法律读库 WWW.FLDK.COM 作为国内先进的法律自媒体平台,通过律师发布评论、案件解析等文案,提高曝光度。是为律师量身定制的。优势:流量高、精准性强、创意性强、互补性强、操作性强。我们为不同的的案件类型提供多种平台、多种渠道、多种样式的曝光推荐。根据不同的案件、提供不同的推送模式,为您的文章在更精准的潜在客户面前呈现。

模式二:地区分站+总站推荐

独立地区分站,由总部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自主运营。

法律读库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服务应用户需求而生,根据当事人需要,全力塑造律师在某一领域方面的专业形象,采用全新的手法与包装,一个地区仅有一家合作伙伴,让您霸占本地区法律服务。并通过细化流量分配,联合本地律师,实现变现!

模式三:战略合作(面议)

平台面向未来,线上法律服务产业,让传统服务更便捷。

通过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与方法,打造线上线下共通的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传统壁垒。实现法律产业化聚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