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纪检监察消息:
日前,经中共安徽旌德县委批准,旌德县纪委监委对旌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四级调研员周小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小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忘记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自身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利欲熏心,通过民间借贷从管理服务对象处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目无法纪,亲清不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拨付、企业融资、借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数额巨大。
周小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旌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旌德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小健开除党籍处分;由旌德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宣城市纪委监委)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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