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余晖
据最高检12月12日消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星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星泰,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
刘星泰曾长期在山东省工作,历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
2015年开始,刘星泰担任山东省日照市市长,2016年出任日照市委书记。
2018年1月,刘星泰跨省出任海南省副省长。当年7月,刘星泰任海南省委委员、常委。2018年8月,刘星泰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刘星泰当选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5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刘星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月18日,刘星泰被双开。
经查,刘星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组织原则,作风专横霸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干部选任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星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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