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8时许
南绕城高速漁村路段
突发一起浓烟“闯入”高速事件
原来是高速路旁的一处仓库
发生了火灾
刹那间,浓烟弥漫天际
高速公路驾驶人的视距急剧下降
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几乎同一时间
交警十一大队指挥室
正在进行视频巡查的民警也发现了这一情况
立即指令路巡警力迅速前往处置
同时联动收费站对途经车辆进行限流
并在高速上的LED提示屏
进行醒目安全提示
联动媒体矩阵播报“浓烟事件”
对后方车辆进行提前提醒
增援警力赶到事发路段后
采取远端设置警示提示标志
近端压缩车道降低车速
增大车距的方式
对浓烟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同时用车载扩音喇叭
提醒过往车辆驾驶人
“降速、控距、亮尾”
关闭车窗防范风险
在现场处置警力、道路产权方
和其它职能部门的联合保障下
当天上午11时30分
浓烟散尽、事件平息、交通得到恢复
“火”速出动,秒变“火警”
12月5日9时35分
交警四大队民警
在海埂路与云兴路交叉口
开展日常工作时
发现黄瓜营废旧楼房五楼发生火情
现场弥漫着大量浓烟
民警迅速赶到着火点
先期利用手持灭火器将明火扑灭
火势得到控制后
民警立即下楼指挥交通疏导
确保消防救援人员顺利进入火场
对火场隐患进行扑灭和清理
随后,交通恢复正常
昆明公安交警提醒
冬季风干物燥,易引发火灾,广大群众切勿随意焚烧枯草落叶,过往司乘朋友请勿往窗外乱扔烟头等可燃物,如发现火情请及时报警。
如在高速公路行车途中,突遇恶劣天气或浓烟等驾驶路况时,切不可将车辆停在主车道,也不能随意靠边停车,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防雾灯,适当降低车速,并与前车保持足够车距。
同时密切留意沿途交通诱导屏的信息告知,遵循诱导屏行车指引,控制车速,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从就近出口驶离高速公路,或就近进入服务区停靠,尽量避免在这些情况下驾车。
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胡楠
审核:陈唯一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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