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穷尽其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案款,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为执行措施之一,举报人无需将人扭送法院,电话等方式向雷波法院提供具体明确的人员下落及财产线索即可,由法院出警执行。执行到位后依照悬赏规定,立即发放悬赏金。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行踪、财产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悬赏条件:凡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举报人将获得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者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

该名单将根据履行情况持续动态更新(扫描图中二维码)。

法院执行110举报电话:0834-6971110。

来源:雷波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