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位医生爆料,她的一位患者年仅12岁,却有半年的性生活史。她将其上报,却被质问。
12月16日,山东省新泰市联合调查组通过新泰市官网发布通报称:
关于网传一女孩被性侵事,新泰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男孩李某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
目前,已对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此有网友表示说:“12岁女孩被17岁男友传染hpv 这男孩也是经验丰富,未成年就感染了hpv ”
也有的网友说:“女孩12岁男孩17岁 发生性关系 HPV 这一串字联系起来…我以为我眼花了。”
也有的网友说:“10岁多一点,刚刚开始发育,好狠。”
对于这样的事情,哪怕是恋爱关系,这种情况也不正常,按照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岁的,都属于强奸。
女孩正常发育年龄一般在8 - 13岁左右。在这个阶段,乳房开始发育,这通常是女孩青春期发育的第一个标志。
之后会陆续出现阴毛、腋毛,身体也会快速长高,并且在10 - 16岁左右,月经初潮来临,这意味着生殖器官逐渐发育成熟,但整个生殖系统完全成熟还需要再过几年时间。
所以这个17岁的少年,又属于什么性质呢?
侵犯12岁少女一般会按强奸罪论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具体刑罚如下 :
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从重处罚。
如果情节更加严重,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女孩的父母也知情,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阻止,反而任由其发展。
与12岁少女发生关系,即使少女自愿,行为人也会被判处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这是因为12岁少女属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对性行为的辨别能力和处分能力,法律为保护幼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将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概认定为犯罪,不以幼女是否自愿为前提。
所以,如果量刑就按最低标准,只不过因为其17岁,未满18岁,可能会低于三年。
2024年8月12号,河北邢台,17岁的王强与13岁的张丽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并确定情侣关系,后多次发生性关系。
法院认为王强明知张丽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应从重惩处,但因其犯罪时是未成年人,且具有坦白、初犯、自愿真诚悔罪、赔偿损失并获谅解等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所以,如果双方家属谅解,那么未成年这一身份有可能让其免于牢狱之灾。
对于该女孩,我们同情其遭遇,希望经过治疗,她能够再次上学,减少此事件的影响。
最后,希望天下的父母都可以保护好自己的女儿不受侵害,也希望天网恢恢,不错露任何一个坏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