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晚,长沙音乐厅就“前员工虚构场次收取票款”一事发声明称,兹有李某源,原为本单位员工,其已于2023年3月自本单位离职。近日,有当事人反映,其通过李某源个人代购演出票并向李某源个人付款后,李某源却并未按约定兑现承诺,且拒不退还所收钱款。

声明称,对于上述事件,本单位迅速组织核查,发现李某源没有本单位任何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与当事人联系,诱导当事人通过私人收款码、微信转账等方式,向其支付“代购演出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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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音乐厅在声明中表示,本单位将积极配合受害当事人,就李某源的欺诈行为,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及跟踪后续处理。下一步本单位也将不断加强监管,坚决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黄牛倒票”行为,并持续对各大售票平台进行实时监控与记录,一经发现任何违规即溯源与处理。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从未授权任何个人进行演出票销售和收取任何款项;请广大观众切勿通过李某源或其他任何无合法授权的个人或单位进行演出票代购。同时本单位再次呼吁,请观众朋友通过本单位官方渠道购买音乐厅演出票,拒绝向个人付款或者任何自然人黄牛代购,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