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一名网友摄录的一段小视频
在网络上流传:
一辆白色沃尔沃小客车的
后挡风玻璃处挂有
“徐川专线” 公交车LED路牌显示屏。
不少市民留言表示,
曾多次目击到该车上路行驶。
他们直言,
车主的做法令人“疑惑不解”。
对此,
交通行业内资深人士直言此举欠妥: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
都不应当给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混乱。”
新民晚报记者从市民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中看到,这辆白色沃尔沃轿车悬挂沪F牌照,在车辆后挡风玻璃处,一块公交车LED路牌显示屏高悬在车体后上方正中央,红色的字体“徐川专线”十分醒目。
评论区内,网友们纷纷“炸开了锅”。有网友戏称,这是想把小客车“爆改”成“公交车”的节奏;还有网友直言,此举是否涉嫌非法客运;也有网友猜测,车主或许是一名公交迷,所以才想到了这么一“招”。有自媒体博主同时晒出这辆小客车与“徐川专线”的后部照片、视频,作比较后发现,这块公交车LED路牌高度相似,几乎可以说是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徐川专线”公交车
记者辗转联系到徐川专线公交车队,提出采访核实的要求。车队所在集团方面以私家车并非公交公司管辖为由,婉拒了采访。
记者采访了一名交通行业的资深业内人士。对方直言,车主的这一行为,存在几种可能的“动机”:一是为了“博眼球”,“博流量”,给自己提高关注度;二是可能给公交线路做广告;三是存在非法运营目的。“不论出于哪种考量,这种行为都不太妥当,很容易给乘坐这条线路的乘客造成困扰,于己于人,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如果广告遮挡了驾驶员观察后方情况的视线,或者在倒车、转弯等需要观察车后情况时造成干扰,都可能被视为影响安全驾驶,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该业内人士表示,私家车车主作为交通参与者,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后档风玻璃不是私人可以任意处理的“广告位”,更不是“法外之地”。作为一名驾驶员,不主动给交通秩序“添乱”,是必须恪守的底线。
新民晚报原创稿件
记者:徐驰
编辑:李争 周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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