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最引发社会关注和讨论的,便是“远洋捕捞”和“以刑化债”!
12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必须斩断“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
此前广东省曾发布“省情内参”,痛陈和控诉广州近万家企业遭遇外地公安机关“远洋捕捞”。然而,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案件,同样被指系广东公安对内地企业的“远洋捕捞”。
“距离我们被异地跨省逐利性执法已经过去20个月。”12月19日,武汉的常相伴科技公司在其公众号“伴伴APP”上发文,再次控诉其遭遇广东顺德警方“远洋捕捞”,3亿元资金被“违法转走”。
这起发达地区对中等发达地区的“反向捕捞”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南北互捞”
一个被指“谋财”,一个被指“害命”
近日,“北京企业家在内蒙古指居期间死亡,8个月后全案撤案”的新闻引起关注。
据报道,2023年11月8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左旗公安局远赴北京,对优友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展开抓捕行动,14名员工被拘留,其中包括公司总经理邢燕军。
2023年12月,在新左旗检察院已经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后,新左旗公安对邢燕军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继续羁押。2024年4月3日,邢燕军在指定居住房间内非正常死亡。2024年12月,案件被公安机关撤销。
就在同月,常相伴(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庭审在广东顺德法院进行。据悉这已经是该案一审第五次开庭,历时一年多。公开报道显示,该案同样被指遭遇“远洋捕捞”式的异地跨省逐利性执法。
对比这两起案例,存在惊人的相似之处,两家公司被指控的平台均是网络APP,涉及罪名都是开设赌场罪,被追诉人数都是14人,线索来源均是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办案单位均被指“没有管辖权”。
不同的是,发生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内蒙地区和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地区广东,这两起“远洋捕捞”案件造成的结果:呼伦贝尔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死亡,广东顺德警方在看守所内违法划转涉案公司3亿资金。
直白说,一个要了当事人的命,一个要了当事人的钱。
央媒痛批“远洋捕捞”
“拿出雷霆手段予以清除”
2024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锐评:“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
评论原文指出,“远洋捕捞”,主要指的是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此类行为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侵蚀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是对法治的破坏,也是对一地营商环境的污染。必须拿出雷霆手段、依法依规予以清除。
上述行为,是官方首次使用“远洋捕捞”这一词汇,并严厉痛批,可见这一现象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就在同一天,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
国务院总理李强表态,明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
现实中,“远洋捕捞”往往是内地办案机关选择江浙沪广东等发达地区,异地抓人办案,冻结企业账户。
一份在社交媒体广为流传的《广东省情内参》显示,今年4月15日,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专门撰写了一篇“内参”,反映广东民营企业遭遇异地逐利性执法即“远洋捕捞”的情况。
这篇“内参”提到:广东省的“互联网业态公司遭受异地逐利性执法,生存难以为继”,“近年来,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市已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以广州市为例,自2023年以来,朴朴、壹健康、九浚等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而且大部分案件存在较明显的逐利性执法动机。”
而发生在广东顺德的这起“远洋捕捞”案件,则刷新了人们的认知。广东顺德作为沿海发达地区,连续多年蝉联全国百强区榜首,被指对中等发达地区武汉的民营企业“反向捕捞”。
武汉民企称被广东警方“远洋捕捞”
看守所内划走3亿资金引争议
与上述内参形成的时间相近,今年4月21日,一家在武汉成立的常相伴(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相伴公司”)发文呼救——《失去“伴伴”的365天——武汉常相伴公司告全体员工、主播及合作伙伴停业书》。
《停业书》描述称,由于广东顺德公安机关对我司进行“远洋捕捞”式的违法跨省逐利性执法,违法划转、扣押公司重要巨额经营性资产,导致公司无法继续营业,伴伴APP经历了整整一年的煎熬,现在不得不宣告停止运营。
笔者注意到,该案曾被《中国经营报》率先披露,此后,多家媒体跟进报道。2023年4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分局以伴伴APP涉嫌开设赌场为由,跨省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常相伴公司,刑事拘留该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25人。
《中国经营报》的报道中提到,庭上信息显示,在侦查阶段,顺德公安在控制公章、银行U盾、财务凭证、主要服务器后,公安人员还将分别羁押在南海区、三水区两地看守所的财务人员提到一起,要求财务人员将常相伴公司及关联公司银行账户资金3亿余元全部转入顺德公安分局的账户,其中公司股东个人的定期理财存款2000万余元也被要求提前赎回被一起划转至顺德公安机关账户。
“在被划走的资金中,包括常相伴公司的母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部分合作公司的账户资金,其中大部分公司的资金与顺德公安侦查的开设赌场没有任何关系。就连银行的大额存单也被要求强制赎回,直接划到顺德公安账上,仅利息一项便损失数百万元。”常相伴公司员工对记者说,被诉高管在庭上也陈述了这一点。
《中国经营报》的报道还提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据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但是不能直接划转。
记者调查后半年未回应
“远洋捕捞”再度引发关注
据媒体报道,庭审中,关于本案管辖权的问题率先成为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常相伴公司坚持认为,公司注册地在武汉,经营活动在武汉,也没有一个被告人在顺德辖区,顺德公安在立案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甚至没有发现任何犯罪线索。
庭审证据显示,顺德公安在立案时的理由是“工作中发现”,这个理由正与内蒙呼伦贝尔警方在办理邢燕军案中所采用的理由基本一致。顺德警方在受案登记表中描述的常相伴公司的开设赌场行为是“砸金蛋”和“大转盘”,但是直至法庭审理至辩论阶段,全案并不存在“砸金蛋”和“大转盘”内容。因而,顺德警方被质疑“虚构了武汉常相伴公司的犯罪事实”取得立案。
值得关注的是,被质疑顺德方面管辖权的争议,一直持续到法庭辩论阶段。此案历时一年,先后经过两次庭前会议,五次开庭审理,始终没有见到被告席上有顺德籍被告人。
今年4月22日,《新黄河》记者报道此案时,就常相伴公司提出“3亿元资金被划扣”一事,分别多次致电顺德区有关部门,截至发稿未获有效回应。顺德区委政法委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关注一下,先了解一下情况。”此后便无下文。
2024年12月19日,常相伴公司再次发文,向被拖欠资金的员工及合作伙伴道歉,呼吁顺德区司法机关能早日纠正违法行为,停止“远洋捕捞”行为,立即依法返还违法划转的该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3亿余元。
文章指出,广东省内一方面对本地企业遭受异地逐利性执法而痛心疾首、高声呼吁,另一方面自己又跑到内地省份去抓别的民营企业。其在看守所内非法划扣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数亿元长达一年半时间未依法归还。该行为被指比外地公安对广东企业 “远洋捕捞”更为简单粗暴。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广东当地恨异地趋利性执法已经到了动用“内参”的程度,但自己却也被指“用更加违法”的手段对内地省份的民营企业同样实施“远洋捕捞”。广东省的这波“反向捕捞”案件的审理,正好赶在《人民日报》发表“斩断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这篇文章发布之时,更加引发社会对“远洋捕捞”现象的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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