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20日通报,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戴邦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戴邦和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赃物,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卡,违规接受宴请;毫无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中违规为多人谋取利益;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用地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戴邦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戴邦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丽水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