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女士介绍,自己在8年前看中了一台宝马汽车,由于当天没有现车,就交了5万块的定金,当时销售告知两三天后车到就能提车,结果彭女士这边先出现了问题
无奈之下,彭女士找到媒体反映了此事
随后,经过一番协商,4S店同意延长两周的时间用这笔定金来提车
不得不说,彭女士这个心也是挺大的,按照常理来说,定金交了,车子又是个大件,这种事情应该不可能让人忘得那么彻底。尤其是那种“随时可以提车”的承诺,应该能在心里留下一些印象,结果竟然完全忘了
这也能看出,有时候人确实会在一些细节上疏忽,尤其是经济上的压力一来,原本约定好的事就会被压在一边。可以想象,这八年里,彭女士一定也经历了不少变化,可能当初有了这个想法时是想换车,但后来生活中的其他事情把她的注意力都转移
不过一码归一码,从4S店的角度看,这确实是个违约的情况。定金合同里有明确规定,超过提车时间就算违约,这一点没错
毕竟有约在先,违约就要承担后果。就像你说的,定金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提车时间一过就算违约,这就没有太多争议。4S店的做法虽然严格,但也在情理之中,毕竟很多商家也是依赖这种约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否则,如果每个客户都拖着不提车,商家根本没法合理安排库存和资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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