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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1899.11.18—1967.6.22)湖南醴陵县阳三石乡福建围村(今醴陵市阳三石街道立三村)人,原名李隆郅,曾用名李能至、李成、柏山、李明、李敏然等。192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

早年在家乡读书。1918年入护国军程潜部当兵,后任师部文书,一度担任邮政检查官。1919年春赴北京入留法勤工俭学预备班学习。1919年12月抵法勤工俭学。1921年10月因抗议里昂当局迫害中国学生的暴行被法国当局强迫遣送回国。1921年12月下旬到安源煤矿任平民学校教员。1922年3月起任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筹备委员会主任,4月起任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主任,9月起任安源路矿改组后的工人俱乐部总主任。

1923年2月起任中共武汉区执委会委员长。1924年3月起任中共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925年5月起任上海总工会筹备董事会会长,中共五卅反帝群众示威运动秘密指挥部总指挥上海总工会委员长;7月起任全国总工会上海办事处组织部长;10月起任中共上海区委委员。1926年5月起任全国总工会执委会委员,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长;7月起任上海总工会执委会委员长;8月起任中共上海区委领导日商内外棉纱厂罢工特别委员会委员;9月起任全国总工会驻汉口办事处主任;10月起参加中共湖北区委、汉口地委工作,任职工运动负责人,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兼湖北省总工会党团书记。

1927年2月任全国总工会代委员长。1927年5月在中共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任职至1927年8月),后任中央工人部部长兼全总党团干事会书记;6月在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总工会执委会委员、秘书长。1927年7月至8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临时常委会委员。大革命失败后,参加南昌起义,任前敌委员会委员。起义发动后,负责镇压反革命和情报及群众工作兼工农运动委员会委员、战时经济委员会委员。1927年8月至1928年7月任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候补委员。

1928年7月在中共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常委,任中共中央农委书记。1928年11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转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1930年7月起任江苏省总行动委员会书记,8月起任中央总行动委员会主席团委员。1930年2月后曾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1930年9月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被免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离开中央领导岗位。1930年12月被免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

1931年夏入苏联共产国际列宁学校学习。1932年起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成员,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1935年秋起任共产国际工人出版社中文部主任,《救国时报》主编,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第八分校教员。1940年春起任苏联外文出版局(原共产国际工人出版社)中文部校对员。

1946年1月回国,3月起任东北军事调处执行部政治顾问,6月起任东北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方面首席代表。同年秋起任东北军区对外联络部、中共中央东北局敌工部部长,日侨遣返工作委员会主任。1947年起任东北局城工部部长。1948年7月起任东北局工委书记;8月在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总工会执委会委员、副主席,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至1951年)、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至1953年),兼任东北总工会主席。1949年6月起任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劳动部部长、党组书记。曾兼任政务委员,中央政策讨论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财政委员会委员,中央工委委员、书记。1955年1月至1956年1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1956年1月至11月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1956年11月至1960年10月中共中央工业工作部副部长。1960年11月至1966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1959年4月、1965年1月相继当选为政协第三届、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67年6月22日在北京逝世。1980年3月得到平反。

中共第五届、六届、七届、八届中央委员,第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任职至1927年8月),中央临时政治局候补委员(1927年8月至1928年7月任职),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委员(1928年1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增补,1930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免职),第五届中央政治局临时常委(1927年7月至8月任职),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常委、常委(1928年1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增补,扩大的六届三中全会免职),曾任中央军委委员。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19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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