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红星新闻就“珠宝直播间乱象”发布连续报道。一些销售低价珠宝的直播间里,不乏附带鉴定证书、售价几十元的和田玉、翡翠、玛瑙等。经记者送权威机构鉴定,一些受访者低价买到的和田玉或玛瑙,却是不值钱的玻璃或玉髓。而记者也在淘宝网店购买到假的珠宝鉴定证书。

获取证据后,记者将销售假珠宝、假鉴定证书的店铺向淘宝平台和店铺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举报。销售假证书的网店已关闭,线下工作室也被当地市场监管局查封。然而,因销售假珠宝的店铺系个人注册开店,没有工商信息,记者无法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淘宝则仅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如今仍正常营业。(此前报道:珠宝直播间调查③丨售卖假珠宝的淘宝网店没有工商信息,记者15分钟注册假珠宝店无需证照)

12月13日,记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实名投诉和举报,目前显示为已受理状态。23日,上述销售假珠宝的网店客服与消费者沟通称收到了投诉,并表示自己是代购,没有验证过真假,希望向消费者赔款并撤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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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宝输入“珠宝鉴定证书”出现多个类似店铺

假珠宝、假鉴定证书何以能在网络长期存在?消费者向平台举报后,为何店铺仍能正常营业?对于个人注册店铺,若平台不作为,消费者维权难点该如何打通?带着种种问题,红星新闻记者对话了多名消费领域专家,探索解决之道。

记者举报的售假证书网店已闭店

类似售假店铺在平台能搜到多个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记者曾以78元的价格在淘宝一家名为“千禧天然珠宝”的店铺购买到一张假和田玉鉴定证书。向平台举报后,该店铺仅被列为“重点关注”,仍正常营业;随后,记者又通过查询该店铺的工商登记信息,向山东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目前,该店铺网店已关闭,背后的线下工作室也被查封。该店主称,其工作室还将被处罚金。

尽管遭到举报,但该店铺主却向红星新闻表达了感谢,“店铺本有很好的渠道和大好前途,可自己却为了蝇头小利犯了大错,十分惭愧。”同时,该店铺主表示,这是人生的一大教训,感谢媒体的监督在没有铸成大错之前拉了他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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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的店铺主向记者表达感谢

虽然该店铺遭到查封,但记者在淘宝输入“鉴定证书”,仍能搜索到多个类似店铺,并均称可帮忙制作假证书。如其中一家名为“伊一珠宝礼品”的店铺便挂出了“代送珠宝鉴定证书”的链接。该店客服称,提供珠宝白底照片,仅20元便能购得一张鉴定书,鉴定结果也随机定制。另一家名为“珠宝玉石鉴定证书”的店铺同样表示可定制证书,鉴定结果按买家要求填写,一张假证的售价在40元左右。这两家店都是个人注册,没有工商信息,红星新闻记者第一时间向淘宝平台进行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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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称可制作假珠宝证书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执业律师朱巍告诉红星新闻,“销售假鉴定证书实际是网店‘知假售假’,部分属伪造相关国家证书的行为,严格来说属于刑事犯罪。”

红星新闻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朱巍告诉红星新闻,通常商家为伪造假证书,往往会在假证书上使用虚构的假机构名称或民办机构名称,那么这些鉴定证书实际上不具备法律效应;另一方面,也有商家在假证书上盗用其他正规鉴定机构名字并成功销售欺骗消费者,该行为涉嫌诈骗罪。

售假店铺仍照常营业

专家:平台存在重大监管疏漏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背后主要的原因在于平台缺乏责任意识,监管和处罚的力度仍然不够。“平台在交易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根据我们调研,部分平台仍存在对商家资质审核不严、日常监管不到位、售后服务渠道不畅通、售后人员不专业等问题。”

而在处罚力度上,陈音江也指出,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对直播带货、平台经济的规范发展,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体系日趋完整,但平台的落实却堪忧,处罚力度不足,不愿将违法违规店铺关闭下线,客观上纵容了不诚信、不守法的网店经营行为。

在平台登记中查到上述销售假证书网店的工商登记信息后,红星新闻记者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问题店铺得以被快速查处。

然而,销售假珠宝的淘宝店铺“天下玉源珠宝行”却因登记为“个人开店”无需登记工商信息,记者无法识别网店背后的经营主体,举报反馈只能通过平台进行。如今已过去一个月,该店铺仅下架了被举报的和田玉,其余产品仍正常销售。

“只下架假珠宝但店铺仍正常营业,这必然存在重大监管疏漏。”朱巍指出,店铺销售假冒伪劣珠宝产品已属违法行为,若涉及金额较大或构成诈骗罪,因此对店铺的处罚,不应只是下架被举报的一款产品后正常经营。

朱巍指出,平台更应该就此建立信用监管范围,如店铺出现卖假货情况,应面临最严重的处分。“除了罚款、扣罚保证金外,若涉及交易金额较大,应该要求关店。”

平台内未登记的自然人网店超1500万个

专家:选择个人开店从长远看弊大于利

对于经营主体人选“个人开店”即可不上传工商登记信息的做法,其背后的法律依据来自《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不需要进行登记。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在今年11月27日印发的《对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0132号议案的办理意见》中记载:当前,平台内未登记的自然人网店已超1500万个,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的59.1%。

“该规则的出台是为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并不是充当企业无照经营或故意不上传证照的保护伞。”作为参与修订电子商务法的立法专家之一,朱巍指出,个体经营者是否需要在平台完成工商信息登记,法律明确规定“零星小额不超过10万元”,这是指经营者在包括朋友圈、微博、抖音、淘宝等所有平台上的交易额不得超过10万元,只要超过10万元就必须依法登记。

在朱巍看来,只要平台通过大数据比对,很轻易就能测算出一个店铺全年在全平台的销售金额是多少,尤其对销售大额珠宝的店铺,仍登记为个人开店,某种意义上说明平台监管不到位。

而在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看来,过半数经营主体登记为个人,从经营角度来看,平台为了吸纳更多主体在该平台开店,其有天然的动力继续鼓励店铺以不同身份的个人来从事交易活动。基于此原因,有平台才不愿加强网店工商登记工作的进行。

“其实店铺注册登记为个人,按照法律责任划分,个人开店往往需承担无限责任;而登记为企业公司,则只需负有限责任。所以对网店经营者来说,选择个人开店从长远看实际弊大于利。”胡钢说。

同时,朱巍也强调,即便网店登记为个人开店未上传工商信息,消费者买到假货需要维权,平台有义务帮助核实店铺的实际经营者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但实际上,红星新闻记者曾多次致电淘宝客服,要求提供售假珠宝店铺实体信息,至今未得到有效回复。

记者拨打地方12315难接通

专家:建议施行异地管辖处理

因对平台处理不满意,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杭州市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但电话均排号在50位以后,始终无客服接通。记者又再次拨打杭州12345尝试举报,但客服人员表示:“网购维权投诉仅能拨打杭州12315,且因淘宝平台全国消费者投诉都需通过杭州12315热线,因此电话确实存在难接通问题,需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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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问题店铺向12315平台发起投诉

对此,胡钢认为,消费者举报不畅通,原因在于举报渠道有限,仅能向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是超大体量平台,消费者众多,单一举报方式势必造成拥堵。

胡钢建议,消费者维权举报可采取异地管辖处理,如淘宝平台消费者维权,不是只能向杭州12315举报投诉,而是可按照消费者自身所在地,向当地市场监管局进行举报。

此外,胡钢也提到,尤其涉及巨量年营业额的平台举报,地方也可出台相应政策,打通对超级平台的“提级”举报制度,消费者即可直接向省一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从而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

“平台不能自认为达到了‘大而不能倒’的地步,这样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胡钢强调,平台作为互联网经济的受益者,应肩负起赋能和监督的作用,尤其是超大型平台责任尤为重大。相关部门也需“扭住平台龙头”,对超大型平台责任深化治理,夯实平台合法合规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电话,但始终无人接通。同时,记者也就相关问题询问淘宝平台公关人员,但对方也未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主编 蓝婧实习生 王巧玲

编辑 张莉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