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数据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完善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机制。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流通交易,保护其经营收益等合法权益。企业有权依法或依合同约定,自主或委托他人基于其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开发数据产品或提供数据服务。鼓励企业采取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多种方式流通数据,促进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高效流通和价值复用。建立健全数据权益流转机制和多元化争议处理机制,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时,推动相关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同步转移。(国家数据局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