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凌晨,有广东网友发帖称,旅行社中标某校研学活动却被取消,原因竟是报价过低。
此事发生在广东省东莞市,某初中二年级打算开展研学活动,初二年级学生总数大概有900多人。校方公示的价格为200 - 400元/人,然而旅行社现场的中标价格为188元/人,被教育部门判定为价格过低而不合理。
按照学校招标书选定的研学地点与项目,旅行社少赚一点,为家长节省点钱难道不行吗?而且仅仅少了12元/人。按照900人计算,900×12 = 10800元,900×200 = 180000元。18万的标少1万元也是合理的呀。为何教育部门会觉得不合理呢?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媒体报道,日前,有旅行社负责人向南都记者反映,其旅行社中得了东莞市企石中学初二级研学活动的标,却被镇教育主管部门告知结果不作数。
对此,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表示,校方的招选公告明确组织学生前往广州研学的价格应在200—400元范围内,而该旅行社标价为188元/人,不符合最低报价要求,且对其他按规报价的投标人不公。
不过,对于主管部门的说法,该负责人并不认可,他表示经成本核算,广州的研学路线两处景点均不需门票,报价188元属合理价格,无需学生花费200元甚至以上,他还指出校方设定最低限价没有依据且不合理。
据悉,校方将重新组织招标。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议论纷纷。
有网友表示,原来怨大头是家长,便宜的不合理,必须贵的才可以。无门票玩一天还要必须两百以上,懂的都懂。
有网友认为,确实要废标啊,因为对其它的投标商不公平。不管这个费用是多少,你必须得在规定的条件里去投。这几个招标的专家也是不专业,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就直接淘汰了,怎么还能中标呢?我的意思不是说便宜不好,也不是说学校要求的价格没问题,只是单纯说标的问题。
有网友分析,很明显是他们预定的人没中标,反而杀出来一个未知的对手中标了。中标都是走过场,不然从教育部门到学校再到班主任这些利润哪里来?
有网友感慨,没讲武德!本来说好的围标,结果其中一个掀桌子,逼着重开。或者还有种可能,大家都按照200来的,觉得价格合适,就增加了付费景点或者付费体验,但是,这哥们直接走全免费。把大家都兜进去了。
有网友直言,只要研学质量不影响,价格低点没什么不妥。校方应该与旅行社签好协议,监督研学质量才对。
- 那么问题来了,投标过低是不是涉嫌违规或违法呢?
标书报价低于市场价并不一定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投标人能够合理说明其报价低于市场价是基于自身的成本优势、技术创新、高效管理等正当理由,且能够保证按照该报价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那么这种低于市场价的报价通常是被允许的,不认定为违法。例如,某企业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大规模采购降低原材料成本等方式,使得其产品成本大幅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在投标时可以给出低于市场价的报价。
但是,如果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目的是为了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扰乱市场秩序,或者在中标后无法按照该价格履行合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等,这种行为则可能违反《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在实际判定中,对于成本价的认定往往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行业特点、市场情况、投标人的具体成本构成等。
因此,东莞这则研修活动招投标案例,当地教育部门判定无效,可以理解,至少值得商榷。核心问题是,这家中标的旅行社如何保质保量,确保项目达成,这才是讨论的重点。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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