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居住在广州天河区棠下大片北一巷18号福星公寓的多名租客,突然接到原房东通知,要求所有租客在12月31日前全部搬走,当中部分租客租约尚未到期。有租客表示,原房东要求回收合同,保证以后不起诉才能退回押金。

12月31日,记者从棠下街获悉,事件有了新进展。截至12月30日,56户租户中47户已经协商一致退租退房。剩余租户将于元旦期间有序办理退款和转租事宜。

据了解,天河区棠下大片北一巷18号福星公寓共有66套,原在租56户157人。因合同年限到期,该栋物业经区三资平台招标产生新承租户,计划重新装修改造出租。2024年12月22日,原承租户(二手房东)通知要求所有租户在12月31日前搬离,引发租赁纠纷。

12月24日,街道及时介入调处。经调解,租户代表与公寓承租户协商一致:一是由新、旧承租户共同妥善处置原租户租约问题,短期内不作硬性搬离要求。二是由原承租户逐户协商退房事宜,同意退房当天即退还款项(包括预付租金、租房押金)。三是社区网格员上门开展摸查登记,由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协助对接租房需求,提供周边相近条件房源供租户选择。

截至12月30日,56户租户中47户已经协商一致退租退房。剩余租户将于元旦期间有序办理退款和转租事宜。棠下街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关注后续动态,加强组织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督促承租人依法依规履行协议约定。

采写:南都记者 夏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