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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公园作为城市的公共产品,是市民游憩健身、休闲娱乐的重要公共场所,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圳通过公园立法,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品质优良、全民友好、便捷可达的全域公园体系。

记者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绿化景观到设施配备,从环境卫生到公众服务,在公园的每一个细节上、细微处体现对人民群众需求的细腻考量,全方位、多层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市民从家中走向户外,从城市走向自然,享受山海连城美好生活,享受更好绿色生态福利。

近年,深圳市深入践行公园城市理念,全力推进“山海连城计划”,率先实现中部公园群“五园连通”,大力推进“公园+”新模式,持续强化公园与周边空间的连通,公园城市建设成效明显。

截至2023年底,深圳公园数量达1290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69平方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1%。有必要及时制定出台《条例》,系统总结、固化深圳公园城市建设的经验做法,顺应公园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为加快建设全域公园城市,打造“山海连城绿美深圳”,实现公园即城市、城市皆公园的人居愿景提供法治依据。

鼓励单位和个人认种认养

《条例》提出,引导公众参与公园事业。一是要求市政府建立健全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的公众参与机制,促进公园共建共治共享。二是要求将公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事项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支持公园事业发展。四是要求市、区政府加强公园相关行业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组织的培育,提高其参与度和影响力。

在助推公园智慧化建设方面,要求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依托公园智慧管理系统,加强公园管理相关信息的归集、公布和共享,实现对本市公园的动态监管。鼓励公园管理单位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对公园管理进行数字化呈现和智能化控制,提高公园管理效能。鼓励公园管理单位提供智慧导览、智慧停车、电子导航与定位等智慧游园服务。

在规范公园规划建设方面,要求强化公园空间规划,编制公园建设发展专项规划以及郊野公园、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的详细规划,并规定编制公园相关规划应当注重连通周边的公共空间和公共文化设施,衔接公共交通设施和绿道、碧道等慢行系统,促进城园融合。此外,规定既有公园的改造应当结合城市更新和服务对象需求,注重功能品质的提升,尽量保留公园自然风貌,尊重历史文脉,保留城市记忆。

非特殊需要不得实行边界围合管理

在提升公园服务品质方面,首先强调公园公益属性。规定公园应当对外开放,非特殊需要不得实行边界围合管理,并要求实行边界围合管理的公园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明确除经市、区政府批准外,公园不得售卖门票。二是科学划定活动功能区。规定公园可以结合其规划和实际条件,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设置活动功能区,并强化功能区的管理,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三是鼓励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规定有条件的公园可以设置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分时段分区域向公众开放草坪和林下空间,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满足游人户外活动需要。

在丰富公园配套服务方面,《条例》要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和有条件的郊野公园应当提供满足服务对象基本需求的配套服务;明确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可以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经营者提供餐饮、零售、游览、游艺、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此外,《条例》还积极回应公众普遍关注的公园标识不清、噪声扰民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标识体系,强化噪声管理,全面提升游园体验。

采写:南都记者 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