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青海人大”消息,1月4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张黄元、吕刚、王敬斋,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5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决定任命罗东川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
会议决定接受吴晓军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任命张锦刚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公开简历显示,罗东川出生于1965年10月,重庆市人,是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
他曾在北京市各级法院工作过十余年,2000年赴最高法任职,历任民三庭副庭长、研究室副主任、政治部副主任、民四庭庭长等职。
2015年7月,罗东川进入中央纪委,任案件审理室主任。
2017年4月,他调任新疆,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年7月,罗东川重回最高法,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是当时最高法8位副院长中最年轻的一位。
2020年7月,罗东川再次赴地方任职,担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年10月,罗东川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直至此次跨省调整。
公开简历显示,张锦刚,男,汉族,出生于1970年4月,山东威海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他长期在钢铁系统任职,历任鞍钢第三炼钢厂厂长助理、第二炼钢厂副厂长,鞍钢股份第一炼钢厂副厂长(主持工作),鞍钢股份投资规划部部长(2007年2月至2009年2月借调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任副秘书长),鞍钢生产协力中心主任,鞍钢集团董事会秘书,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2021年3月,张锦刚任甘肃省副省长,2022年5月当选甘肃省委常委并继续担任副省长,至此番跨省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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