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南都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广州交警对59个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在原有抓拍违法行为类型的基础上,新增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短信告知违法当事人配合调查处理。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些抓拍点位设置在宝岗大道宝岗体育场路口(南往北)、天河北路体育西路(东往西)、天河北路体育西路(西往东)等地点。

南都此前报道,12月30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针对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规定》明确要求,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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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个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通讯员 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