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家住长宁区圣约翰名邸小区的业主

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称

自己的房子

被莫名“换新衣”

业主们说

开发商未经小区业主大会通过

就擅自把自持的2、3号楼的1到6层

外立面石材敲掉了

改为铝扣板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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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记从"施工铭牌"看到

开发商此次改造的是

2、3号楼栋1到6层的外墙区域

建筑面积11727平方米

坊记了解到,小区2、3号楼的1到6层为开发商自持的商业用房,7到28层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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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业主告诉坊记,开发商在未做征询的情况下,就对大楼部分外墙进行改造,拆除1到6层原有的石材饰面,改为金属扣板材质。

有业主表示

开发商在2023年

就曾动过这样的念头

只是当时被叫停了

业主 刘先生:

2023年的时候,我们打了12345以后,长宁区建管委回复了说没有这个项目,他们没批准。后来,开发商就把搭的脚手架拆掉了。去年年底,我们又发现开发商把好好的大理石都拆掉了。

业主们表示,虽然1到6层是商业用房,但仍属于大楼的一部分,改变外立面需经小区业主大会决议通过后才能开工。

不过

开发商却不认同业主的观点

认为1到6层为自持

外立面改造无需征得楼上业主同意

圣约翰名邸小区商业项目负责人 徐政:

产权人要进行商业的更新,外立面的改造,也没有相关的文件要求我们进行征询。获取相关的施工许可证,也都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

那么

开发商改造自持商业用房的外立面

究竟需不需要

得到楼上业主的同意?

法律界人士表示

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应该获得大家的同意

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赵山律师:

《民法典》有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外墙、屋顶这些基本结构都属于共有,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外墙更新应该获得大家的同意。

周家桥街道负责房管工作的城运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外立面改造工程的许可手续,并非他们街道批复的。

长宁区周家桥街道城运中心负责人 沈露:

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1到6楼外立面改造工程在区里面应该有相关的备案程序。

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区级审批、备案部门,其实是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在小坊发稿前,长宁区建管部门回复坊记称,"贝多芬广场"立面改造项目在去年3月14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第四条,符合施工许可申领条件,建管部门去年7月2日给该项目发证准予施工。

长宁区规划部门也回复记者表示,本次立面改造工程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不涉及建筑性质调整。

但遗憾的是,坊记关心的"同一幢大楼,裙房立面改造,是否需要征询楼上住宅业主的意见"这个问题,相关部门都没有给予正面回答。

实际上,坊记通过网上公开信息查询,"贝多芬广场"立面改造设计方案曾在长宁区规则局网站上公示,并征询市民意见,准予审定的相关决定也在网上主动公开过;而根据方案,改造后,1-2层将打造为沿街主题商业区、3-6层则将打造为"艺术奢装公寓",使其更符合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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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来

"贝多芬广场"立面改造

实际上是一件好事情

也能让老牌商场更具竞争力

但为什么不能把该有征询流程做好?

好事做好呢?

通过沟通、赢得更广大业主的认可

也有利于改造的顺利推进

看看新闻记者: 马跃龙

编辑: 小门耳

摄像: 陈斌

责编: 金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