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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联播

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提出——

  •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 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 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