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月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原副市长陆应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应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陆应平利用担任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安庆市大观区委书记、宿松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担保贷款、承接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获得奖补资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陆应平 资料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陆应平 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陆应平,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安徽枞阳人,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池州师专历史系毕业。

陆应平历任安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委办公室主任,桐城市市长,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安庆市大观区委书记,宿松县委书记,安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5月17日消息,陆应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6月20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免职人员名单,决定免去陆应平的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违规向辖区企业摊派费用

以服务企业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1月27日消息,陆应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陆应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绝组织挽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无视组织要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向辖区企业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政绩观错位、价值观扭曲,以服务企业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大肆索取、收受财物。

陆应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陆应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安徽省、安庆市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