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2025年春运时间为1月14日至2月22日,共计40天,为规范春运期间客运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各类客运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客运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同时积极落实好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政策。
在公路客运价格方面,省际、市县际班车(农村客运班车除外)客运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道路客运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标准的规定执行,保持票价基本稳定;农村道路客运票价要严格按照市县明确的价格政策执行。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以及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在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价格方面,公交车必须严格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票价;巡游出租汽车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运价计收费用并提供票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涨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要按照运营平台显示的金额收费。
在铁路客运价格方面,春运期间铁路客运价格水平应保持稳定。海南铁路有限公司要督促火车票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和火车票销售代理人严格执行公布的票价水平、退改签政策等。
在航空客运价格方面,机场旅客行李打包、行李寄存等服务收费要按照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航空公司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票价制定、调整、公示、销售等工作,督促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和航空销售代理人严格执行其运价、退改签政策等,规范价格行为。
在水路客运价格方面,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要严格按照公示的票价及收费标准执行,保持价格水平稳定。
《通知》要求,客运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主动在售票窗口、企业网站、线上售票平台等公示各类票价、收费标准及退改签收费政策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航空公司要关注机票价格相关舆情,对舆论反映的票价问题要主动及时回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要准确做好票价及相关服务收费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此外,客运经营者要按照国家和海南省关于特殊旅客权益保障的有关规定,对特殊旅客执行优惠票价。对享受优待票、免票的旅客,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明确,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指导相关单位和企业严格执行客运价格政策,保持春运期间客运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要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持价格水平处于合理区间;组织力量对车站、机场、码头执行客运价格政策情况进行调查、暗访,发现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维护好春运期间客运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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