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个鱼塘底的淤泥,就构成非法采矿罪了?这也太冤了吧!”老农手里攥着刚到手的1.5万元,面对突然上门的警察一脸茫然。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家承包的鱼塘里挖出来的河砂,竟然也属于国家矿产资源。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清理鱼塘挖到河砂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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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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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化名)承包了一片38亩的鱼塘。他每天起早贪黑,精心照料鱼塘,希望能靠养鱼改善家庭生活。

然而日子久了,王明发现鱼塘水质越来越差,鱼儿生长也不如从前。经过仔细观察,他发现塘底积累了厚厚的一层淤泥。“这淤泥不清理掉,鱼儿迟早会出问题。”王明心想。

一天早晨,王明雇来一台挖掘机开始清理鱼塘。当挖掘机铲到塘底时,意外发现淤泥下面竟然藏着大量河砂。

“这河砂在市场上可是抢手货啊!”王明眼前一亮,立即联系了附近的建筑工地。很快,就有人上门来收购。几天时间,王明就将这批河砂卖了个干净,到手1.5万元。

“这不是意外之财吗?反正是自家承包的鱼塘,清理出来的东西卖了也是应该的。”王明美滋滋地想着。

没想到好景不长,当地警方很快找上门来。“你知道吗?这河砂属于国家矿产资源,未经许可就开采和销售,已经涉嫌非法采矿了。”警察严肃地说。

“我就是清理鱼塘,又不是专门来挖砂的,这也犯法?”王明一脸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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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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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清理鱼塘时意外挖出河砂并出售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采矿罪

河砂作为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属于国家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采。这意味着,即使是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发现矿产资源,也不能随意开采和销售。

对此,法律明确规定: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王明主观上并无采矿的故意,但客观上造成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事实。他将河砂出售获利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的鱼塘清理范围。

最终,法院考虑到王明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3.

案件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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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看到这个案子纷纷感慨:“这哪是什么意外之财啊,分明是个坑!清个鱼塘都能摊上事,老百姓真是太难了。以后还是多学点法律知识,别因为不懂法而吃亏。”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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