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本市汛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为进一步落实各级防汛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各街道、乡镇防汛责任人名单通告如下: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市防汛指挥部汛期监督电话:52398560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

2025年6月1日

本文 来源: 市防汛指挥部

微信编辑:W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