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拿下台湾!近期发生的一件事,让外界意识到,这句话可能并不是空话。
最近,威海警方发出通告,悬赏5—25万不等,追捕两名台湾籍嫌犯——简文昇和陈顺进。调查发现,早在2014年,他们就被漳州海关缉私分局盯上了,罪名是走私废物。没想到这两人一躲就是十年,今年因为“宏泰58号”船员案再次出现在警方眼前。
据悉,简文昇和陈顺进操控着多艘外籍船只,专门往大陆走私冻品,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走私网络。
(威海警方发布悬赏通告,追捕两名台湾籍嫌犯)
讽刺的是,今年“宏泰58号”出事之后,民进党当局绝口不提走私犯罪,反而倒打一耙,炒作所谓的“大陆灰色地带袭扰”,硬是把一桩走私案件,包装成了政治对抗的戏码。
对于这种说辞,国台办发言人直接挑明:这就是在明目张胆地庇护走私罪犯,搞政治操弄。这种行径,两岸同胞都看在眼里,只会招致坚决反对,最终为此付出代价。
如今,警方直接发出悬赏通告,意味着大陆的执法行动,正在穿透海峡的阻隔,直接触及那些试图躲在政治盾牌后面的犯罪分子。这不仅仅是在追捕两个走私犯,更是在释放一个明确信号:无论这些人躲在哪里,只要触犯法律,损害两岸人民的利益,就必然要付出代价。
如果说对简文昇、陈顺进这类嫌犯的通缉,是大陆执法力量跨越海峡的常规操作。那么,将“台独”分裂行径,定性并纳入刑事司法打击的范畴,则标志着对台博弈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更具根本性的阶段。
(大陆开始用法律手段对付“台独”分子)
此前,重庆公安机关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对长期鼓吹“台独”的沈伯洋正式立案审查。厦门市公安局更是公开发布悬赏通告,通缉18名所谓“台湾心战大队”的骨干成员。这几记重拳下来,台海局势的天平,发生了质的变化。
过去,我们更多听到的是“严正警告”、“划出红线”、“提出交涉”,这些词本质上仍属于政治和外交层面的博弈。而现在,“立案审查”、“悬赏通缉”这些词汇的出现,意味着大陆对“台独”的打击,已经从“口头警告”阶段,进入了“司法执行”阶段。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台独”不再仅仅是需要批判的政治错误,它已经被明确界定为需要被追究刑责的犯罪行为。
长期以来,岛内“台独”分子之所以有恃无恐,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自恃有所谓的“民意基础”作为“护身符”,将分裂行为包装成所谓的“民主选择”,试图混淆视听,逃避罪责。大陆现在通过司法手段,直接将其骨干分子列为刑事罪犯,就是要自上而下地、在法律层面彻底剥掉他们这层“合法性”外衣。
(大陆海警执法范围不断延伸)
理想的状态是,不仅大陆法网恢恢,岛内民众也能自发地对这些危害民族利益、破坏台海和平的犯罪分子进行道德谴责和社会孤立。当这些压力形成合力,“台独”分裂势力的生存空间将被极度压缩。
除了法律利剑高悬,大陆在另一条战线上的行动,则更为宏大、更具系统性。大陆行政力量在台海地区行使管辖权,并维持常态化存在。
从“联合利剑”到“海峡雷霆”,中国海警编队不再是偶尔出现,而是担当主力,成体系、成建制地在台湾本岛周边关键海域展开巡航,甚至对港口进行常态化监控。
演练的科目也从“存在宣示”,升级为包含“查证、识别、拦截、登临、扣押”在内的全套“联合封控”流程。这无疑是在实战化条件下,演练如何有效管控相关海域、切断非法通道。
(大陆在台海周边的演习实现了常态化)
最具标志性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海警机构对海上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权限和程序。当大陆海警依据该法,在台湾海峡对包括台湾船只在内的所有船舶进行监管和执法时,一个信号再清晰不过:在这片海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具有最高效力。
既然《海警法》的管辖可以延伸过去,那么其他涉及海上交通、渔业资源、环境保护乃至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其效力范围覆盖台湾地区,在法理上和实操上就只是时间和技术问题。
当法律、行政、外交等多个维度的“齿轮”开始同步、精准地啮合运转时,我们所目睹的,就是一个庞大而精密的统一进程进入“进行时”阶段。美国的战略工具箱已然见底,而中国的统一工具箱却层层打开,工具愈发多样,手法愈发纯熟。从刑事司法层面的精准“点穴”,到行政执法层面的常态“控面”,一套“组合拳”下来,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动权、主导权已牢牢在握。
(赖清德拦不住大陆推进两岸统一的脚步)
统一,不再是是否会发生的问题,而是以何种方式、在何时最终完成的问题。台海的天,确实变了;历史的车轮,正朝着必然的方向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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