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20日下午一点,北京的天空带着冬日常有的灰白,西山隐约可见。距离特别法庭开庭还有一小时,中央电视台技术人员正忙着最后调试,确保画面能实时送到中南海的一间小会客室。那间房里,邓小平、华国锋、彭真、胡耀邦几人已提前落座,茶水微热,一切静候屏幕亮起。
画面切换前,彭真轻声一句:“准备好了。”邓小平点点头,没有多话。对外,这是一场备受关注的公开审判;对他们而言,却是四年筹划的收笔动作。要把林彪、江青两案处理妥当,不仅要法律得体,更要政治分量恰如其分——这话在1977年两案审理小组成立时就已讲得透彻。
镜头往回拨到1976年10月6日。那晚,“四人帮”被宣布落网,局势骤定,但最棘手的部分才刚开始。是秘密处理还是交由法律?党内议论持续数月。华国锋强调“经得起历史推敲”,叶剑英主张“以事实说话”,而邓小平更是看重“程序公信”。没有成型的刑事法典,无从谈起公开审判,偏偏又不能让案件无疾而终。
1978年春天,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草案;翌年7月,全国人大又通过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法律工具终于摆上桌面,两案审理领导小组加快步伐,核卷、取证、归档,一项不敢省。胡耀邦在京西宾馆座谈会上再三提醒“证据要锁死,口供要互证”。黄克诚补了一句:“咱们老兵打仗拼命,审案同样得硬碰硬。”
到1980年初,“秘密”与“公开”的分歧仍未完全消散。书记处先拟定不公开方案,理由是机密太多。然而彭真坚持向常委阐述公开审理的三重益处:震慑、教育、立法示范。华国锋频频点头,邓小平思索片刻说道:“公开,也是一堂法制课。”随即拍板——特别法庭,一审终审。
法庭选在人民大会堂东大厅,观众席两层,可容七百余人。旁听名单严格筛选:老干部、烈士家属、新闻记者,还有部分驻京部队代表。外国观察员谢绝入内,但庭审要全程录像,次日供新华社通稿。技术组临时拉起四条地下电缆,保证画面传送无延时,这是那年中央台最大规模的直播尝试。
开庭那天,两点三十分,王洪文首先被法警带出;随后是姚文元、张春桥分案处理未到场,邱会作、吴法宪、李作鹏各就各位。三点一刻,江华高声:“传被告人江青。”礼堂内的气流瞬间凝固,几百双眼睛齐刷刷看向通道。江青面色苍白,却挺直腰杆,双目横扫现场,仿佛仍在寻找记者的闪光灯。
会客室里的电视画面跳动,邓小平定定看了几秒,吐出一句:“久违了,江青女士。”话音不高,却让旁边工作人员屏住呼吸。随后,他端起茶杯,只是略微皱眉,目光没有离开屏幕。短暂对话只此一句,却重若千钧。
庭上控诉环节持续近三小时。检察官引述案卷、录音、书证、证人证言,逐一指证江青等人“组成反党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并罗列迫害同志、发动“批林批孔”、煽动武斗等二十二条重大罪行。江青不断举手要求发言,审判长多次提醒“不得进行与案件无关的政治宣传”。她仍高声辩称:“我只是主席的一条狗,他让我咬谁我就咬谁!”全场哗然,记录员的笔尖都停顿了一瞬。
量刑讨论最为敏感。社会上“杀一儆百”的呼声不绝,尤其不少受害者家庭情绪激烈。可在中央高层眼中,法治比报复更重要。两周后,特别法庭宣布:江青犯反革命集团主犯罪行重大,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不等。量刑公布,舆情哗然,却并未出现失控波澜。
1981年元旦,邓小平在钓鱼台单院接见江华、黄火青等人,听取庭审总结。他开门见山:“江青的处理,你们怎么看?”江华列举了“少杀慎杀”“国际影响”“制度示范”等原因,语速不快,却句句有据。邓小平只说了一句:“这样就好,法律脸面要保住。”会谈短短二十分钟,定下了后续减刑基调。
此后,江青在秦城服刑。1983年,经最高法院裁定,死缓期满依法改为无期徒刑。五年后,中央批准其保外就医,由李讷接至医院监管。1991年5月14日清晨,护士例行查房,发现江青用床单结绳自缢,终年77岁。有关她留下的两封字迹潦草的纸条,内容未被公开,只知最后一句写着:“历史由人民裁决。”
江青的结局并未改变判决书的任何字句,却让特别法庭那套公开审理程序显得更为珍贵。对旁听者来说,那一纸量刑不仅是宣判,更是一个时代结束的符号;对执政者而言,依法定罪、依法量刑,意味着权力自觉纳入法制轨道。没有人会否认,这条路走得艰难,但艰难才被人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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