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红光曾是广西象州县公立医院总院党委书记,本应守护医疗领域的清风正气,却没能坚守住底线。2025年12月,法院公布其受贿案判决书,他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30万元。原来,在17年里,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承揽、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126.4万元好处费,还牵连多个卫生院院长。好在案发后他及家属退了全部违法所得。这警示我们,无论身处何职,都要廉洁自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否则终将为自己的贪婪付出惨痛代价。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