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到处挖真相的亚洲周刊被夹之后,吃瓜群众们就很久没看到关于南京博物院的最新消息了。
不过,今天有新的消息了。1月5日,公众号“古籍”发布署名“黄怀琳 家民”的独家消息:“宁波籍收藏家朱光近日已经从澳大利亚归国,主动将这件藏品移交相关部门。目前,《江南春图》已再度入藏南京博物院库房,多位业内人士评价朱光此举 ‘识大体、有格局’。”
目前未有权威媒体报道此事。真假先不论,对于“识大体、有格局”这样的说法,我却不敢苟同。
首先,我们需要回顾一下《江南春》的传承脉络。
在《江南春》发酵之宾,南京博物院曾向新华社提供过一份资料,声称《江南春》是在2001年4月16日以“仿仇英山水卷”的名义被一位叫做“顾客”的人以6800元的价格买走的。
然而,网友们提供了多个线索(包括《读者》杂志、《南京艺术学院学报》论文)显示,上世纪90年代,艺兰斋就已经获得了《江南春》,并作为镇馆之宝。
上海收藏家颜明说,早在1999年,他就在艺兰斋创始人陆挺家中看到了《江南春》,这幅画就是来自南京博物院,是陆挺以16万元的价格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得的。“这批文物刚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第二天,陆挺就已完成购买手续,将这幅《江南春》图卷带回了家。”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江南春》的流转经历了以下几个关键节点:
庞莱臣—庞增和(庞莱臣之孙继承)—南京博物院(接受捐赠)—江苏省文物总店(徐湖平调拨)—陆挺(16万购买)—十竹斋(借款抵押)—朱光(买家受让)—2025年拍卖(起拍价8800万,中止)。
陆挺于2025年5月去世,此前,他因资金短缺,已将《江南春》等8件书画作品,抵押给南京十竹斋,换取数千万元借款,后因陆挺逾期无力支付本金和利息,十竹斋便将这8件书画整体转让给宁波买家朱光。朱光随后开始出手这批书画。在2023年保利春拍中,朱光将8件书画中的明代陈淳《草书唐诗卷》送拍并以3500万元成交,2025年,朱光又将《江南春》送拍,因为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的发现,中止拍卖。
如果“古籍”所发布的消息属实,那么,《江南春》的传递链条就完整了。同时也说明,南京博物院向新华社提供了假证据。
南京博物院曾将《江南春》认定为“伪作”,并将其廉价出售。那么,为什么在今天这幅画能够重新“归属”南京博物院?是否是基于某种官方的“修正”或“翻案”?
如果《江南春》真被判定为伪作,那么按照常理,应该归还给庞家,而不是重新进入博物馆库房。
“识大体、有格局”的评价是否过于轻描淡写?
首先,按媒体的报道,朱光还是花了数千万元,虽然收回了3500万元,但应该还有上千万元的损失。
一句轻飘飘的“识大体、有格局”,就抵数千万元,这难道不是道德绑架?
如果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和文物的历史使命是衡量“格局”的标准,那我认为真正的“识大体”,应当是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并将文物妥善保管、善待,最终让其在社会中发挥最大价值。
事实证明,南京博物院与庞家的关系并不和谐。除了《江南春》之外,庞家曾捐赠给南博的其他书画作品也未能得到应有的尊重。
南博在处理这些文物时,显得极为粗糙和不负责任,甚至在庞家追查文物去向时采取了官僚作风,拖延了多年。这种态度是否符合对文物和捐赠人应有的尊重?
不仅他们对庞家缺乏尊重,更为严肃的是,南京博物院在此事件中的操作方式,反映了更深层次的问题——他们在文物管理上存在失职。
尤其是前院长徐湖平,长时间受到职工举报涉嫌贪污腐败,却依然安然无恙,直到最近才因庞家纠纷才受到调查。这种行为令人怀疑,南京博物院是否真正具备善待文物、尊重捐赠人的责任感。
作为一名人微言轻的吃瓜群众,我觉得吧,它的真正归宿,应该是回到捐赠人庞家手中,让这幅画在家族的保管下,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善待。
如果必须交给博物馆,那么全国那么多博物馆,为什么非得是南京博物院不可?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是否还有哪个博物馆能更好地保护这件国宝、尊重它的历史?
总之,《江南春》图卷并不应归还给南京博物院,《江南春》最合适的归宿,仍然是回到庞家手中。它的历史价值不应由南京博物院的官僚作风来决定。
当然,如果南京博物院能够从这场风波中吸取教训,或许未来能为更多文物的归属提供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尊重历史的归宿。
最后,我想说,文物的历史价值,不应由博物馆的疏忽和权力游戏来决定,而应回到最懂得尊重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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