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日这日子口,她那套全款127万买下、踏踏实实住了整整十年的老窝,大冷天突然被法院贴了封条,这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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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光景,墙皮刷了又刷,水电费单据攒得比砖头还厚,孩子奖状贴满墙,结果一张白纸黑字,把家门给封死。邻居们伸长脖子看热闹,指指点点没人敢搭腔。大姐脑子“嗡”的一声,冲下楼盯着那封条,字字都认识,连一块儿读就糊涂了。法院的人开口,道出原委:开发商欠银行钱,这房子一年前就抵押给了银行,现在要拍卖抵债。大姐这才如梦初醒,当年买房手续繁琐,房本一直没办下来,法律上这房子还真就不算她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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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那边可不管这些,理由硬得像铁块:抵押有登记,法律认可,房子必须拍卖。对簿公堂那天,银行律师西装革履,搬出一摞摞盖着红章的文件,字字句句透着铜臭味;大姐也不含糊,把十年前那张127万的收据,外加这十年交水电费的单据,一股脑推给法官,手虽抖,嗓门稳:我在这儿住了十年,这就是家。法槌落下,法院判了:中止拍卖。法官这话敞亮:人家买房在前,交钱在前,入住在前;你银行办抵押在后,放几亿贷款,房子里有人住都不知道?法律保护的,不只是一张房产证,更是那个实实在在、冒着烟火气的家。这就好比买了块肉放在冰箱,摊主破产,银行总不能把冰箱里的肉拿去抵债吧?这事儿咱们得琢磨琢磨,是银行放贷太草率,还是普通人买房的风险太防不胜防?买房是大事,手续不全,隐患无穷,大家务必擦亮眼睛,别让一辈子的积蓄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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