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后一程”,国家把规矩一次性说清楚了。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已在1月7日公布,3月30日起施行,整整8章、73条,涉及设施、服务、收费、监管、生态等每个细节。看起来是专业术语,但它会落到每个人家里:人走后,怎么送、在哪里安、花多少钱、谁来管,能不能少操心少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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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修订有五个方向,直戳现实:明确行业管理要求,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管住收费,把全链条都纳入监管,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换句话说,别再把丧事变成“生意场”,要回归公益属性、文明节俭的底色。

最硬的一条,是机构性质。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必须由政府举办,非营利,不得再新设营利性机构。过去大家吐槽最多的,是“价格黑箱”“强制套餐”“天价骨灰格位”。这次不只是口号,配了“清单化管理”:国家定基础项目,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政府举办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都在清单里;收费标准依法制定,非基础项目也要列清单,不能随意加码。并且提出“逐步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意味着有望减少家庭遭遇“临事乱、临事贵”的焦虑。

另一个现实痛点就是医院环节。条例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太平间不得外包、不得开展殡仪服务,只能提供暂存便利。这点很关键,过去媒体多次曝光太平间被外包后,出现“围猎丧属”、高价接运、捆绑消费的乱象。现在直接把入口掐住,同时要求卫健、疾控与民政之间加强衔接,公开殡仪馆联系方式,丧属不再被动。

接运到火化也有细节:殡仪馆凭死亡证明及时接运,发现死因不符必须报警;存放一般不超过三日,延期得办手续并按规定收费;火化要有确认书并出具火化证明。重点区域要装摄像头,视频至少保存一段时间,留痕可查。跨区域运送遗体,要凭目的地民政部门的接收证明;跨国(境)运送按国家规定办。看上去繁琐,其实是防止执法风险和信息倒卖,保障逝者尊严。

大家最纠结的是怎么“安”。新规明确导向:少占地、不硬化,鼓励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在允许土葬的地方,也鼓励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有条件的地方对生态安葬给补贴。公墓要推小型化墓位墓碑,划定生态安葬区域和骨灰格位安葬区域;限制墓位面积和碑高,不许用高档材料,不许搞违背公序良俗的标志物。骨灰堂不收或适当收格位费、维护费,禁止在骨灰堂内设私人祠堂。格位、墓位一个使用周期不超过二十年,到期可续用并交维护费。很多人担心“到期清走”,条例写的是“可续用”,不是“一刀切”,关键在标准透明和维护基金专账管理,别让续用变成新的乱收费窗口。

农村这块,给的是“公益底线”。村集体可以设公益性墓地,报民政备案,原则上不向村民收费用,不得向外人提供墓穴用地或墓位;县级以上政府要做好投入和统一管理。禁止建立或恢复宗族墓地。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区域不得建坟,已有的要迁移或深埋不留坟头,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按规定保留。这部分在一些地方一定会有摩擦,但规则清晰是第一步,后续靠当地统筹,把人情面子转到文明节俭上,别把土地和生态继续拖下水。

收费这条,管得细。殡葬服务机构不得私设项目、不得分解项目、不得扩大范围变相涨价;必须明码标价,不能标外加价;不能用虚假价格诱导交易;不能捆绑、不能附加不合理条件,不能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不能强制接受第三方服务、不能重复收费;不许达成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不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过去很多家庭“人在事中”,没有抗拒能力,这次直接把常见套路写进违法清单,处罚也不轻,且价格监管、监测要常态化,动态调整清单,清单外不得设项目收费。

互联网也被纳入。网络祭扫平台要守法合规,遵循公序良俗,保护逝者信息,不得诱导消费,不得违规处理信息或传播违法内容。线上纪念是情感寄托,不该变成流量收割和隐私生意。

为了让监管不再只停在纸面,条例把“链条”拆得很细:民政牵头,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卫健、疾控、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应急、民族、宗教、网信、电信、林草等部门各司其职;地方政府要制定全链条监管事项清单,加强通报与协作,抽查建设运营、安葬标准、丧事活动管理,结果公开;服务机构要报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要建立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务热线等监督渠道联通,问题要回应落地。行业组织也要自律,从业者要守职业道德。社会监督也鼓励。

还有几条现实感很强的红线:禁止在实行火葬地区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殡葬设备;禁止制造、销售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医院太平间一旦外包或开展殡仪服务,直接处罚;其他组织或个人擅自进行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依法罚。不得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涉及倒卖遗体、人体组织和器官的,必须移送公安。公职人员、机构人员在建设、采购、批准中谋私、收受财物、徇私舞弊,一律处理。

大家更关心的,是落地是否跟得上。新设机构必须非营利,意味着供给结构要调整,政府的投入和治理能力要跟上,县级市、地级市的殡仪服务网点布局、接运车配备都得按需补齐。人才也得补,条例提出要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真金白银砸到基础服务上,基础服务才能不“挤牙膏”。信息化这块也给出了框架:民政要建基础信息库,与人口库共享;地方要把服务主体和从业人员纳入系统,让流程跑在系统里,不跑在黄牛手里。

风俗层面,矛盾不会自动消失。祖辈留下的墓,情感很浓,但这次明确了“哪里不能建、怎么处置”,给了例外也给了边界;格位周期、墓碑小型化,确实会冲击部分人的面子观。但越到生死关头,越看见真需求:有序、体面、可负担,比堆砌石料更重要。

点穿:殡葬事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这次把公益属性写进了制度,对乱收费、乱营销、乱布局、乱外包,逐条对位;把生态节地和文明节俭放在导向位;把跨部门协同和信息化支撑作为抓手。最好的变化,不是文件有多厚,而是当普通人遇到丧事,打一个电话就能接运、价格一张单就看清、流程一条线就走完、纪念一个格位就安稳,别再被“套路”,别再被“捆绑”,别再在痛点上被二次伤害。

规矩立起来了,下一步看执行,看基层的细致度,看地方在扩火葬范围、划生态安葬区、限制墓位指标时怎么兼顾现实。愿这部新规,能让告别更像告别,让逝者安,更让生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