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照顾在郑州上学的孩子,商丘焦女士决定在学校附近买二手房。本以为是添保障的喜事,却陷入“钱房两空”困境——30万首付已付、合同已签,过户时才知房子被法院保全,新家住不成,毕生积蓄还可能打水漂。2025年11月,经中介推荐,焦女士看中一套三室一厅房源。中介打包票称房子产权清晰,原房主单身、房产证单独所有,手续顺畅。焦女士没有过多的犹豫,当即就签约,约定总价97万元,当场支付30万首付。
“那笔钱是我全部积蓄。”焦女士回忆,签完合同她满心欢喜,立刻办贷款,期待早日搬新家照顾孩子。可这份期待,在12月过户当天彻底破灭。当天,焦女士、中介与原房主一同过户,工作人员突然告知房产已被法院保全,无法过户。
律师解释,房屋保全即暂时查封,防止财产转移,期间无法交易过户。消息如晴天霹雳,焦女士瞬间懵了:“买房前没人说房子有问题!”她又急又气,掏空积蓄付首付,如今房过不了户,钱也岌岌可危。面对质问,中介负责人也无奈,坦言同样郁闷。
中介透露,签合同前女房主称自己单身,房产证也确为单独所有,过户遇阻后才知隐情:女房主曾与同居男友签产权协议,男方占70%、女方占30%,卖房时二人起矛盾,男方申请了房产保全。“当时两人都同意卖房,我们没料到会这样。”如今中介联系原房主,对方已拒不接电话。
绝望中,焦女士求助媒体。律师表示,依《民法典》,因出卖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追回款项并索赔。目前焦女士需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首付款、追责索赔。
此事为购房者敲响警钟:买房前务必查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签约需所有产权人到场签字;合同要明确违约责任。切勿轻信中介一面之词,才能规避购房陷阱。而且要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仔细核实房屋的产权情况,避免重蹈焦女士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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