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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个国企董事长,竟然因货款纠纷殴打他人?这个大瓜如今被当地国资委实锤了,接下来迎接他的将是更严肃的“追责问责”。
1月27日,太原市国资委发通报称,近日,有媒体反映太原酒厂董事长涉嫌殴打他人并被行政拘留的情况。“太原酒厂系我委监管企业,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同步启动核查。”
通报称经过初步核查,确认了这个董事长名字为荣某锋,且“他确因企业货款纠纷与他人发生冲突,期间存在殴打他人行为。”
通报作出对该董事长的处罚决定称,对其“停职检查,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显然,根据通报,这位地方国企董事长确实曾殴打他人,而原因便是货款纠纷引发冲突从而殴打对方。
据澎湃新闻报道,被殴打的受害者身份是山西太原晋泉酒经销商张先生。这位张先生陈述了冲突并被殴打的原因,据他所述,他是这家国企的经销商,与该公司合作已经持续四年之久。而2024年荣某锋担任董事长之后,双方的合作就变得不顺畅。
直到2025年6月双方矛盾开始激化。张先生称,“他口头通知不让我们干了,我们就要求退还之前打给他们公司的货款,后来剩下80万元左右,对方就一直拖着不给。”
而让人震惊的是,身为地方一家国企的掌舵者,荣某锋接下来的举动直接将纠纷推到了此次浪尖之上。
2025年12月15时许,荣某锋在来小店区真武路晋泉运营中心的路上,通过微信发送威胁张先生的语音,16时许在小店区真武路晋泉运营中心门口的停车场内,荣某锋用拳头殴打张先生头部。这是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对荣某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内容。显然信源具有权威性,真实性极高。
对于荣某锋上述行为,公安机关已经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张先生所述与太原市国资委通报、公安部门处罚决定书中的原因基本一致,均提及是货款纠纷引发了这次殴打事件。
如今事件引发外界关注并持续发酵,太原市国资委对其行为启动核查并能承诺将严肃追责问责。
公开信息显示,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其前身太原酒厂最早诞生于1950年,追溯起来至今已经有76年的发展史,其是太原市唯一中华老字号白酒酿造国有企业,太原市国资委100%持股。
作为地方国企掌舵者,荣某锋的行为显然已失控。与合作经销商引发货款纠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走相关程序就是了,为何语音威胁叠加殴打他人?
这种行为背后,恐怕与他日常行为缺少约束,自然而然在处理纠纷之时,就更无所顾忌。可作为地方国企的核心高管,与私人企业掌舵者相比,更应该谨言慎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彰显国资企业高管的水平和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