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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个税政策,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返聘取得的工资报酬,需按规定缴纳个税,核心计税方式和操作流程均依用工关系而定,以下为全流程实操要点。
第一步,签订合规合同,界定用工关系。这是个税计税的基础,税务机关按“实质重于形式”判定,分两种情况:一是符合再任职条件(签1年以上合同、享固定工资、与正式员工同福利、单位负责职称晋升),签订劳动合同,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二是短期兼职、完成单项任务的,签订劳务协议,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合同中需明确用工性质、报酬标准、个税代扣代缴方式等6项核心内容,避免税务稽查风险。
第二步,区分计税方式,精准核算税款。两种方式扣除标准和税率不同,举例说明:王阿姨退休返聘签2年劳动合同,月薪8000元,赡养老人每月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按工资薪金计税,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免征额)-2000=1000元,按3%税率每月缴税30元;若王阿姨为短期兼职,月薪8000元按劳务报酬计税,减除20%费用后,按20%预扣率每月缴税1280元,年末可汇算多退少补。
第三步,企业代扣代缴,完成申报缴税。企业为法定义务代扣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累计预扣预缴,无需发票,以工资表入账;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月预扣预缴,退休人员需提供发票(小额可例外)。企业每月核算税款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个税申报,从返聘工资中扣除税款后,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薪酬,并向退休人员提供薪酬及个税明细。
年度终了,退休人员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对预扣预缴税款多退少补,仅养老金收入的无需办理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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